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5-22 11:31:55

自然排烟水平距离问题

自然排烟水平距离问题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4.3.2 防烟分区内自然排烟窗(口)的面积、数量、位置应按本标准第4.6.3条规定经计算确定,且防烟分区内任一点与最近的自然排烟窗(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当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其水平距离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间净高的2.8倍.

相关问题讨论:
1. 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和推荐性条文在执行中有什么区别?
2. 排烟量计算时是按面积还是按换气次数取大值?
3. 防烟分区长度超过规范限值时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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