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大堂是否需要满足疏散门数量不应少于2个的要求?
酒店大堂是否需要满足疏散门数量不应少于2个的要求?酒店大堂是否需要满足疏散门数量不应少于2个的要求?
相关问题讨论:
1. 疏散人数的取值标准在商业建筑中如何准确计算?
2. 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和宽度有什么具体要求?
3. 疏散楼梯间在平面布局中容易犯哪些错误?
关于酒店大堂疏散门数量
这个要看大堂的具体情况。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5.8条,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但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设置1个。该条文适用于酒店大堂这种大空间,关键看大堂的建筑面积和疏散人数。
具体来说,当大堂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米且疏散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以只设1个安全出口。但如果面积超过200或者预估人数超过50,那就必须设2个及以上了。另外还要看大堂是否属于该防火分区唯一的安全出口,如果还有其他通道(比如直通室外的大门数量本身就够),那大堂本身的疏散门数量可以配合防火分区整体来考虑。
具体方案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建议在设计阶段就跟审图沟通清楚。
关于商业建筑疏散人数的取值标准
这个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21条有详细规定。商业营业厅的疏散人数,要根据楼层和业态的不同按"换算系数"来计算,用建筑面积乘以相应系数得出人数:
■ 地下第二层:0.56人/平米
■ 地下第一层:0.60人/平米
■ 地上一、二层:0.43人/平米
■ 地上第三层:0.39人/平米
■ 地上第四层及以上:0.30人/平米
注意这里的"建筑面积"不是地毯面积,而是包含走道、卫生间、货架通道在内的营业厅总面积。另外,如果商业建筑里还包含餐饮、影院、健身等不同业态,各业态有自己的换算系数。像建材家具商店的换算系数可以按上述数值的30%进行折减。
还有一些容易忽略的点:
[*]有"跃层楼梯"连接上下层营业厅时,每层都要独立计算人数再汇总,不能只算总建筑面积[*]如果设计根据实际座位数或工位数来确定人数,要留下计算依据,否则审图会按规范反推[*]换算系数字面是"人/100平米"还是"人/平米"要看具体条文引用年份
关于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和宽度要求
开启方向。根据《建规》第6.4.11条,除甲乙类生产车间外,人数不超过60人的房间且每樘门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时,疏散门可以向内开启;否则必须向疏散方向(也就是向外)开启。酒店大堂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一般要求向外开启。而且疏散门严禁使用转门、推拉门,必须使用平开门,火灾时要能从内部徒手推开,不能设门槛。
宽度方面,《建规》第5.5.18条给出了最低限度:疏散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90米,首层疏散外门净宽不应小于1.10米。但实际设计中,还得根据计算的疏散总宽度来确定每樘门具体宽度。原则上,疏散门的宽度越大越好,但单扇门净宽不宜超过1.4米,超过这个数建议做双扇门。
个人建议,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可以优先考虑乙级防火门,既能满足疏散要求,又能在火灾时挡烟。另外门槛和门槛石会卡住轮椅和密集人流,建议做成与楼板齐平的扫地门。
关于疏散楼梯间平面布局的常见错误
这个踩过不少坑,结合规范和个人经验列几条:
■ 防烟楼梯间的前室面积不够。《建规》第6.4.3条要求住宅建筑前室面积不小于4.5平,公共建筑不小于6平,合用前室不小于10平。很多项目为了腾出使用面积,把前室压到极限,结果施工误差或管道井占位后就不够了。
■ 前室或楼梯间的门不能直通室外。规范要求防烟楼梯间在一层通过扩大前室或扩大楼梯间直通室外,但有些设计把门引到大堂内部,需要拐个弯才能出去,消防验收时这种很容易被卡。
■ 楼梯间内部嵌入了可燃物管道。规范要求楼梯间内严禁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和除消防电梯外的其他竖管井,但有的项目为了省管井,把报警阀、消火栓管道嵌进楼梯间里面。
■ 剪刀梯的"共用前室"出口数量不够。高层建筑剪刀梯的两个梯段分别对应两个安全出口,但实际中部分设计将两个前室合并,结果只有一个出口,这种情况在超高层住宅里常见。
■ 楼梯间里嵌入了外窗或阳台,导致防火分区边界模糊,外窗开启时影响下层防烟效果。建议楼梯间平面布置时优先靠外墙单跑,上下层的标准层保持一致,尽量减少变异。
以上信息基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该规范后续可能有局部修订,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官方版本为准。实际工程设计时建议同步查阅当地地方标准,有些省份对疏散宽度和人数换算有更严格的规定。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