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出口 和 楼梯疏散方向牌,分别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E出口 和楼梯疏散方向牌,分别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如图示,屋顶的 上方疏散口标志牌和 楼梯疏散方向牌 是否正确?? 依据是什么? 或正确的安装应该是怎样?我的疑问:楼梯疏散方向 既然指向往下疏散的方向了,那 E出口 不应该是安装在屋顶外侧上方吗? 不是从屋顶疏散到楼梯间的吗?为什么安装在内侧??
相关问题讨论:
1. 多业态混合建筑的疏散通道是否可以共用?
2. 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和宽度有什么具体要求?
3. 规范中表述模糊的条款在实际审查中如何把握?
先说图片里的情况
从图片看,E出口标志牌和楼梯疏散方向标志牌是背对背安装的,一个在楼梯间入口门框上方内侧,一个在门框上方外侧。楼梯方向牌指向向下,E出口标志用箭头指向门扇方向。
楼主说感觉楼梯方向指下楼、E出口应该装在屋顶外侧,这个理解其实不太对。E出口标志并不是说让你从屋顶逃到外面去,而是告诉你从这个门出去可以进入安全区域或者疏散到室外地面。在屋顶这一层,如果楼梯间是通向下一层的,那E出口标志装在门内侧(朝向屋顶楼面这边)是符合使用逻辑的——人在屋顶上看到这个门,知道从这里进去可以沿楼梯往下疏散。
但具体正不正确,得看这个屋顶是什么性质。假设这里是上人屋面或者设备层屋面,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5.8条,屋面上需设不少于2个安全出口时,标志指向通往楼梯间的门,门内侧装E出口牌没问题。如果是不上人屋面,那一般不需要设置疏散指示。
从图片上没法判断这个屋顶是否属于疏散必经路径,也没法判断楼梯间是否直通室外。建议楼主看一下防火分区图和疏散路径图,确认平面位置再下定论。
几个延伸问题也聊一下
1. 多业态混合建筑的疏散通道是否可以共用
可以,但有前提条件。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4.10条,当多种业态合建为综合楼时,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可以共用,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共用疏散设施的服务范围不超过规范规定的最大疏散距离
■ 各业态的防火分区之间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
■ 疏散宽度按各层最大使用人数分别计算后取大值
■ 如果是商业综合体,需要特别注意营业厅的疏散宽度折减系数(地上部分0.5~0.7,地下部分0.75~1.0)
如果某业态是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那它必须有独立的疏散楼梯,不能跟其他业态共用。
2. 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和宽度有什么具体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4.11条要求,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也就是说从室内走向室外时,门是往外推开的,不能是往里拉。这个规定的本意是让人群在紧急情况下不用停下来拉门,直接推就能出去,避免拥堵踩踏。
疏散宽度方面,一般公共建筑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第5.5.18条),人员密集场所不应小于1.40m。这个净宽是指门扇开启后,门洞的有效通行宽度,不是门洞尺寸。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要求:疏散门开启后不应影响疏散走道的宽度(第6.4.11条第3款),所以外开门的门扇不能占用走道净宽,这个在设计时需要注意。
3. 规范中表述模糊的条款在实际审查中如何把握
这个确实在实际工程中经常遇到。我个人的建议:
■ 优先参考规范的条文说明——很多条文后面都附有详细的解释和设计示例
■ 查相关的国家标准图集(比如18J811系列),图集里对规范中的抽象要求做了具体图示
■ 咨询当地消防审验部门——不同地区的消防审查对某些条款的把握尺度不一样,提前沟通可以少走弯路
■ 对于确实存在争议的条款,可以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做消防安全性能化评估,通过计算机模拟论证疏散的安全性
需要提醒的是,以上关于消防疏散的内容,请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疏散指示标志的具体安装位置,最终要依据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施工图来执行。
另外,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范围内的公开信息,相关规范条文的具体文字请以最新发布的官方版本为准——尤其是《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已于2023年6月1日起实施,部分GB 50016-2014的条文已被取代,引用时建议两手一起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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