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5037-2022标准删除条款的疑问
GB55037-2022标准删除条款的疑问新发布的GB55037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中明确删除的条款,比如3.3.1、3.4.1, 可是在新版通用规范中并没有重新明确相关内容。那比如原版规范中比如3.3.1关于厂房的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3.4.1厂房之间及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的防火间距等内容,在后续建筑设计中到底该如何确定?旧版删除的内容,在新版中没有明确的,后续工作中是否继续以旧版内容为准?
相关问题讨论:
1. 防火间距不足时可以采取哪些补救措施?
2. 甲乙类厂房的泄压面积如何计算?
3. 既有建筑改造时防火分区如何与现行规范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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