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散楼梯的设置
疏散楼梯的设置一个办公楼共2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到200平方,设置了一个疏散楼梯,现在一楼疏散楼梯下面一个带门的储藏室,这个储藏室合规吗,请老师帮忙指点
相关问题讨论:
1. 疏散人数的取值标准在商业建筑中如何准确计算?
2. 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和宽度有什么具体要求?
3. 多业态混合建筑的疏散通道是否可以共用?
一楼楼梯间下面整一个带门的储藏室,这个做法合规性存疑,我直接说结论。
先说主要问题:储藏室设在首层疏散楼梯间下方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6.4.1条,疏散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虽然你说的这个储藏室带门,感觉像是把楼梯间跟储藏室隔开了,但规范的意思是楼梯间内部及其围合范围内都不应设置这类功能。实际操作中,绝大多数地方的审图或消防验收都要求楼梯间下方的空间必须敞开,不能砌墙封起来当库房使用。
我有几个项目上踩过的坑的经验跟你分享:
■ 楼梯间下方直通室外的情况:如果储藏室的开门是直接朝室外开的,且储藏室本身不占用楼梯间的疏散净宽,个别地区(如上海、广东部分城市)会在严格审核后勉强接受,但也要求储藏室不能存放可燃物,且须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这个不是通用做法,不建议直接参考。
■ 常规做法:楼梯间下方要么做敞开式的绿化或装饰性布置,要么做成非可燃的储藏柜(不带门、不封闭、仅用于放清洁工具),且储物类别严格限制为非可燃物品。
结论:2层办公楼每层不到200平,设一个楼梯按规范是没问题的。但楼梯间下面封闭做储藏室,大概率违规,建议跟当地消防审查部门确认,或者直接改掉。
关于你提到的三个讨论问题
你帖子标题里写的这几个问题跟主题帖的核心问题关联不大,但既然问了我也简单说说,个人理解,供参考。
疏散人数取值标准(商业建筑)
这个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5.21条执行,不同商业楼层有不同换算系数。具体是:地下二层及以上 0.56人/m2,地下一层/地上一层/二层 0.43人/m2,地上三层及以上 0.39人/m2,如果是建材、家具、灯饰类商店则为 0.3人/m2。注意这个系数乘以的是"营业厅面积",不是"总建筑面积",墙面、柱、货架、卫生间等不营业的区域要扣除。
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和宽度
■ 开启方向:根据《建规》第6.4.11条,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也就是说,从房间出来往走廊逃生的方向,门朝外开。只有甲级防火门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才可内开。
■ 最小宽度:根据《建规》第5.5.18条,民用建筑的疏散门净宽度不应小于0.9m(其中住宅户门不应小于1.0m)。注意是净宽,扣除门框后的实际通行宽度。
多业态混合建筑疏散通道是否可以共用
可以共用,但有前提。根据《建规》第5.4.10条、第5.4.11条,不同功能区(如商业、办公、住宅)之间应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具体看功能分区的防火分隔条件。如果各业态之间防火分隔到位且满足安全出口数量要求,部分疏散走道可以共用,但各功能区的安全出口数量必须独立满足规范。建议画个疏散图做校核,不要觉得通道够用就直接共用,出事就是大事。
以上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范围内的公开信息,最新规范请以主管部门官方发布为准。涉及到消防验收的问题,最终以当地消防管理部门审批意见为准,各地执行尺度确实有差别。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