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地下车库首层疏散门宽度
住宅地下车库首层疏散门宽度规范规定疏散楼梯宽度不应小于1.1米,请问住宅地下车库首层疏散门宽度是否要按1.1米。
相关问题讨论:
1. 地下建筑的排烟设计有什么难点?
2. 高层建筑外墙装修的防火等级有什么要求?
3. 超高层建筑的避难层设置有什么具体要求?
关于疏散门宽度
楼主这个问题问得很典型,很多人容易把楼梯间的门跟地下车库的疏散门混为一谈。
先说结论:住宅地下车库首层通向室外的疏散门,不需要按1.1米来控,但同样有最低宽度要求。这个宽度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6.4.5条,地下室、半地下室的疏散门净宽不应小于1.40米——注意这是净宽,也就是说从门框到门框的距离,不是门洞尺寸。不过这里要特别提醒一下,2022年7月新实施的全文强制性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对疏散宽度有了新的系统性要求,GB 50016中部分条文已被更新。根据GB 55037-2022第7.1.6条,疏散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而地下汽车库作为人员密度较低的场所,之前按GB 50016控的1.40米可能在新规下有所调整。这点具体还是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建议直接拿图纸去找当地审图中心确认,各地掌握尺度不完全一样。
关于地下建筑排烟设计难点
这个确实让人头疼。核心难点在于:地下建筑门窗洞口少,自然排烟条件差,基本只能靠机械排烟系统。主要有这么几个痛点:
■ 排烟分区划分:地下空间通常比较大,排烟分区的划分直接影响风机选型和风道布置,分区划小了系统太复杂,划大了单个排烟口控制的面积又超限(GB 51251-2017要求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2000平方米)
■ 补风问题:这是最容易被忽视的。排烟时如果没有可靠的自然补风口,室内负压会把排烟风机拉空,排烟效果大打折扣。GB 51251-2017第3.1.5条要求,地下建筑应设置补风系统,且补风量不应小于排烟量的50%
■ 排烟口布置:受层高限制,排烟口离顶板太近容易形成空气动力盲区,太远又会影响层高
■ 进排风口距离:进风口和排烟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米,且排烟口应高于进风口,地下场地条件有限时很难满足
关于高层建筑外墙装修防火等级
这个分两种情况。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6.7.4条和第6.7.6条:
建筑类型建筑高度外墙装饰材料等级
住宅建筑>27m不应低于A级(当采用B1级时,需设置防火隔离带)
公共建筑>24m应采用A级
住宅+公共结合>24m公共部分采用A级,住宅部分视情况
需要提一句:A级是燃烧性能等级中的最高级别,就是不燃材料——比如石材、铝板、玻璃幕墙这些。B1级是难燃材料,比如一些经过阻燃处理的复合材料。另外还有一个很容易踩的坑:幕墙的保温材料、密封材料也有防火要求,不是只有饰面材料才管。外墙保温材料如果用的是有机保温板(B1或B2级),在幕墙与墙体之间的空腔内必须设置耐火材料防火隔离带,并且构造上要有防火封堵。
关于超高层建筑避难层设置
这个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5.23条有明确规定,简单说就是:
■ 设置条件: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
■ 第一个避难层: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m(注意是距室外地面,不是从±0.00算)
■ 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差:不应大于50m,也就是说从第一个避难层到第二个避难层,层高加起来不超过50m
■ 净面积:按每平方米容纳5人计算,但人均占用面积不应小于0.2平方米,即净面积不宜小于整个楼层建筑面积的1/3
■ 其他要求:避难层应设独立防烟系统,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和应急广播,严禁挪作他用
有一个实务中容易忽视的点:如果建筑高度在100m以上但不超过250m,规范允许避难层兼作设备层,但设备用房必须用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避难区分隔。超过250m的超高建筑,避难层不得兼作设备层,设备用房需单独设置。
以上信息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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