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在高层建筑内的儿童游乐厅独立疏散的问题
关于设置在高层建筑内的儿童游乐厅独立疏散的问题规范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请问两个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都需要独立的,还是只需要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其它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可以利用共用的呢?
相关问题讨论:
1. 儿童活动场所能否设置在高层建筑内?
2. 高层建筑外墙装修的防火等级有什么要求?
3. 新规范实施后旧项目如何处理合规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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