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教: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7.1.10 第3条如何理解?
你好请教:建筑防火通用规范7.1.10 第3条如何理解?7.1.10 第3条 地下楼层的疏散楼梯间与地上楼层的疏散楼梯间,应在直通室外地面的楼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开口的防火隔墙分隔?原建规6.4.4 规定 确需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是不是以后按第一张图片那样做就不行了?必须按第二张那样做?如果按第二张,楼梯地上地下部分两个门不直通室外,而是通过楼梯前室或者门厅再直通室外是否可以?请高人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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