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散出口门的高度
疏散出口门的高度请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7.1.5条,疏散出口的净高度不应小于2.1m,是否也包括疏散出口的门的净高也要不小于2.1m?谢谢!
相关问题讨论:
1. 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和推荐性条文在执行中有什么区别?
2. 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和宽度有什么具体要求?
3. 新规范实施后旧项目如何处理合规性问题?
您好,感谢提问。
根据相关规范要求,该问题需结合建筑的具体设计条件(耐火等级、建筑面积、使用功能等)进行分析。
建议对照GB 50016-2014(2018版)和GB 55037-2022相关条文执行,同时满足当地消防审查要求。
如需进一步分析,欢迎补充项目详细信息。
具体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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