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分区营业厅的疑问
防火分区营业厅的疑问规范对商店营业厅的防火分区面积是放宽的,规范条文解释只对餐饮场所有独立分开防火分区的要求,商场里的网吧、歌吧等歌舞娱乐场所算商店营业厅吗?需要重新划分商场防火分区还是只要做2h防火分隔就好?像健身房、台球厅等公共娱乐场所防火分区怎么划分,按商店营业厅吗?
相关问题讨论:
1. 餐饮场所的厨房排烟和灭火系统如何设置?
2. 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3. 防火分区之间采用防火卷帘分隔时有什么限制条件?
关于歌舞娱乐场所是否算商店营业厅
这个问题问得很关键,很多设计人员在这里容易踩坑。先给结论:网吧、歌吧这类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能按商店营业厅的防火分区放宽条件来套用。
依据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4.9条,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防火分区划分有专门规定——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且应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而商店营业厅的防火分区放宽条件在第5.3.4条,前提是设置在单层建筑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或者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满足"不燃或难燃装修+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这三个条件,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才能放宽到10000㎡(高层)或20000㎡(单层或多层首层)。
注意,第5.3.4条的放宽对象明确是"商店营业厅、展览厅",歌舞娱乐场所不在其列。所以商场里设网吧、KTV,不能直接借用营业厅的放宽面积,必须按歌舞娱乐场所自己的规定来划分防火分区。
至于你说的"做2h防火分隔就好"——这个思路不完全对。防火分隔是必须的(与其他部位的分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应设乙级防火门),但这不是全部。歌舞娱乐场所还要求每个厅室面积不超过200㎡、疏散门不少于2个(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厅室可设1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这些是并列要求,不是只做分隔就完事。
关于健身房、台球厅等公共娱乐场所
健身房、台球厅这类场所,规范里没有像歌舞娱乐场所那样单列条款,通常按一般公共建筑对待。防火分区面积按第5.3.1条执行——这个表里给的是不同耐火等级、不同层数对应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如果设置了自动灭火系统,可以按表5.3.1注3的规定,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增加1.0倍(也就是放宽到2倍)。
所以健身房、台球厅不按商店营业厅的放宽条件走,但可以享受"设自动灭火系统面积翻倍"的通用优惠。具体翻倍后的面积上限,还是要看建筑本身的耐火等级和所在楼层。
关于餐饮场所厨房排烟和灭火系统
厨房排烟方面,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餐饮厨房的排油烟管道应独立设置,且应设防火阀。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这个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8.3.11条有明确要求,公共建筑内营业面积大于500㎡的餐饮场所,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且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与自动灭火装置联动的自动切断装置。
灭火系统方面,厨房通常设的是专用灭火系统(如厨房灭火系统,用专用灭火剂),不是普通喷淋能替代的。因为食用油火灾温度高,普通喷淋水喷上去反而会飞溅扩大火势。这个要特别注意。
关于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不一致
基本原则是:国家标准是最低要求,地方标准严于国家标准时,以地方标准为准;地方标准松于国家标准时,必须执行国家标准。这个在《标准化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里都有体现。实际项目里,消防验收是属地管理,当地消防部门掌握执行尺度,所以设计阶段建议提前和当地审图机构或消防部门沟通确认,避免后期返工。
关于防火卷帘分隔的限制条件
防火卷帘不是想用在哪就用在哪的。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6.5.3条,防火卷帘的宽度有限制: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应大于20m。
另外,防火卷帘应具有火灾时靠自重自动关闭的功能,且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梁、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需要注意的是,采用防火卷帘代替防火墙时,卷帘两侧都要设防护冷却系统保护,这个造价不低,很多项目到最后发现卷帘比防火墙还贵。
以上内容基于规范公开信息整理,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设计方案最终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建议在设计阶段就与审图机构和消防部门做好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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