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周敞开的菜市场是否需要设置喷淋设备
四周敞开的菜市场是否需要设置喷淋设备现在设计遇到那种一层的农贸市场,四周都是敞开的,没有围护结构,面积又大于了1500,按防火规范来需要设置喷淋,但现实很多市场都没有?请问这个有没有规范依据。
相关问题讨论:
1. 喷淋系统在寒冷地区冬季防冻有哪些常见做法?
2. 喷淋泵启动后管网压力波动是否会影响其他消防系统?
3. 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和推荐性条文在执行中有什么区别?
这个情况我在项目上也遇到过,先说说核心结论:按规范字面是要设的,但现实中确实有不少敞开式农贸市场没做,主要是因为地方消防主管部门对"敞开"的认定有裁量空间。
先回答主帖问题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8.3.1条,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中的商店、二类高层民用建筑中的商店(当建筑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以及单、多层民用建筑中的商店(当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注意,这里说的"商店"包括农贸市场、菜市场。
但你这个菜市场四周敞开,没有围护结构,在规范条文说明里实际上给了一个模糊地带——敞开式建筑如果自然排烟条件极好、火灾荷载较低,当地消防部门可能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8.1.1条的原则性规定(建筑应设置与其规模、使用功能、火灾危险性相适应的消防设施),结合现场条件予以豁免或降低标准。
现实中很多没设,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部分老旧市场建成时规范还不够严格,二是不少地方将完全敞开、无顶盖或仅带雨棚的菜市场按"露天市场"处理,不纳入"商店"范畴。但如果你的项目是正规设计施工,面积超了1500,建议还是按规范要求上报设计,同时与当地消防部门沟通,看能否以"敞开式"为由申请论证豁免,否则审查环节可能会被卡住。
个人建议:宁可设计上预留喷淋管网接口和泵房位置,施工时暂不安装喷头,走正规程序报豁免,也比后期验收整改要省钱。这个套路不少项目走过。
消防安全问题最终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不能仅凭个人经验决定。
关于问题一:喷淋在寒冷地区冬季防冻的做法
寒冷地区喷淋防冻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
■ 干式系统——管网平时充压缩空气或氮气,不充水,火灾时联动阀门打开排水阀,水进入管网。适合无供暖区域(如冷库、敞开空间)。缺点是反应时间比湿式长(需先排气),喷头动作后约30~60秒才开始洒水,规范允许的最大管网容积根据系统型号不同有上限。
■ 预作用系统——管网平时充空气,但加设了电控阀和感烟探测器,火灾时先排气,待感温喷头动作后水才进入。比干式快,但造价高,适用于洁净区域(机房、档案室等),菜市场一般不这么做,成本不合算。
■ 防冻液——在湿式系统中添加防冻剂(如防冻液,注意不能用汽车防冻液,有专用消防防冻剂),将系统的冰冻点降到-20℃甚至更低。需要定期检测浓度,而且对管道有腐蚀性,且环保要求越来越高,现在用得少了。
■ 电伴热保温——对裸露管道缠绕电伴热带再外包保温层,自动温控。适合小范围、局部管道防冻,大面积用在管网上成本太高。
对于四周敞开的菜市场,最经济可行的是做干式系统或者换用侧墙式喷头+局部保温(如果只有局部管道会暴露)。建议在设计阶段就跟暖通专业配合,明确当地最低气温、是否有供暖条件,再确定方案。
关于问题二:喷淋泵启动后管网压力波动是否影响其他消防系统
会有影响,但规范有专门措施来避免。喷淋泵启动时,管网压力会瞬间下降,如果消火栓、消防炮等其他消防系统跟喷淋共用同一组消防泵和管网,那么水压波动会导致消火栓出水压力不足、消防炮射流改变等。
关键在于: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6.1.5、6.1.6条,当建筑内同时设有多种灭火系统时,宜按系统分设独立管网和加压泵;当确实需要共用时,应设置泡沫消火栓或消防泵联动控制,保证不同系统间的压力和流量要求。
实践中通常的做法:
■ 消火栓系统与喷淋系统分开设泵、分开设管网,这样各自压力互不干扰
■ 如果只能用一套泵,则泵的扬程和流量按最大那种系统设计,且对消火栓系统设置减压稳压措施
■ 泵启动时压力波动问题:消防泵启动时会有约5~10秒的瞬态波动,规范要求控制柜有软启动或变频启动功能,减小冲击;同时管网设计时考虑水锤防护(设水锤消除器、缓闭止回阀)
■ 如果你的菜市场小型,采用消防水箱+稳压泵的临时高压系统,虽然泵启动瞬间压力可能下降10%~15%,但只要水箱出水口高于最不利点喷头一定高度(7米或10米),波动不会导致系统失效
所以,正规设计可以解决压力波动问题,但需要让设计院各专业确认系统分区和泵组配置。如果你发现施工图里喷淋和消火栓共用一台泵,建议跟设计沟通分开。
关于问题三:强制性条文(黑体字)和推荐性条文的执行区别
这个分两个层次:
1. 强制性条文(规范中用黑体字标注,或在全文强制性规范GB 550xx系列中)
必须严格执行,没有商量的余地。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可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4%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例:《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8.1.1条"建筑应设置与其规模、使用功能、火灾危险性相适应的消防设施"——这是全文强制,你不能说"我觉得不用设,就不设"。
2. 推荐性条文(非黑体字条文,用"宜""可""不宜"表述)
执行的灵活性较大。规范表述用"宜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