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5-22 16:47:42

关于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第11.1.5条疑问

关于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第11.1.5条疑问

新规《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第11.1.5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补风机应具有现场手动启动、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启动和在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的功能。当系统中任一常闭加压送风口开启时,相应的加压风机均应能联动启动;当任一排烟阀或排烟口开启时,相应的排烟风机、补风机均应能联动启动。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不需要手动控制多线了?

相关问题讨论:
1. 新规范实施后旧项目如何处理合规性问题?
2. 规范中表述模糊的条款在实际审查中如何把握?
3. 消防主机的联动编程容易出现哪些逻辑错误?

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9-6 20:31:42

这个条文我前段时间也仔细琢磨过,说下个人理解。

关于第11.1.5条的理解

先说结论:这条规范实际上是对手动控制功能的强化,而不是取消。条文里明确写了“在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的功能”,这个功能在现行工程实践中就是通过多线控制盘(也称硬线手动控制)来实现的。

根据《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第11.1.5条,原文是“应具有现场手动启动、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启动和在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的功能”。注意这里三个“应”是并列的,三个功能缺一不可。

“手动控制多线”这个词在工程上指的就是消防控制室通过专用控制线(硬线)直接控制风机启停,不依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总线传输信号。这个模式和条文要求的“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是一回事。

所以不能理解为不需要多线了,恰恰相反,规范要求的是三种启动方式都要具备:现场手动(风机控制箱上的按钮)、联动启动(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总线联动)、消防控制室手动(也就是多线盘硬线控制)。

新旧规范的变化

旧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第4.2.1条和第4.5.1条也对风机的手动控制有要求,但表述上没新通用规范这么明确。GB 55036-2022是全文强制性规范,所有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把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作为强制性要求写进去了,地位比旧规范更高。

常见误区是把“联动启动”和“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混为一谈。联动启动是自动过程,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根据探测器信号自动控制;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是人工操作,在联动失效或需要人工干预时启用。两条路径是独立的,一条失效另一条还能用,这才是消防设备控制的冗余设计原则。

关于旧项目合规性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GB 55036-2022是2023年3月1日起实施的,对于新项目,设计阶段就必须按此执行,没有争议。

对于旧项目,分两种情况:

■ 如果旧项目已经通过消防验收,且现行规范没有明确要求追溯改造,一般不需要为了新规范条文去改造既有系统。但要注意,各地消防部门的监管要求可能不同,有些地方会在专项检查中要求按新标准整改。
■ 如果旧项目正在进行改造(扩建、改建或改变使用功能),那改造部分必须按新规范执行,这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里的要求。

建议做法:如果项目还未验收或正在改造,直接按新规做;如果是已验收的既有项目,建议咨询当地消防部门或审图中心,确认属地执行政策。

关于规范表述模糊

这个条文其实写得还算清楚,三个“应”并列,功能要求明确。可能让人困惑的是条文没有直接说“应设置多线控制盘”,但工程上实现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的标准做法就是多线盘。如果审图或消防验收有疑问,可以参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第4.2.1条和第4.5.1条作为技术参考,虽然GB 50116不是全文强制性规范,但它的技术细节可以补充说明如何实现GB 55036的要求。

具体执行以当地消防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准,不同地区在验收尺度上可能有差异,提前跟审图中心沟通清楚会省很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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