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规范要求
验收规范要求2020年审图通过的施工图,今年才施工,验收已施工图验收还是以最新规范要求验收
相关问题讨论:
1. 新规范实施后旧项目如何处理合规性问题?
2. 规范中表述模糊的条款在实际审查中如何把握?
3. 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这问题在工地上挺典型的,我也碰到过好几回,2020年审图、拖到今年才开干的工程,到底是按旧图画还是按新规范验,说白了就是合规性过渡的问题。我把几个点分开说,供你参考。
关于以施工图为准还是以最新规范验收
按现行的管理体系,施工图审查通过后,验收时执行的是审查通过的那套图纸以及图纸里引用的规范版本。也就是说,验收主要对照的是你手里经过审查的那版蓝图。这一点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 55032-2022第3.1.1条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里都有体现,工程设计文件是施工和验收的直接依据。
但有一个重要的例外——如果在新规范实施、项目开工这个节点,新规范里的条文是全文强制性条文(GB 55001~55038系列),那就另当别论了。这系列规范自实施之日起,原来旧规范里对应的强制性条文就废止了。所以如果你的项目涉及到了新强条,哪怕图是2020年审过的,质监站和验收单位也很可能会要求你执行新的强条,否则竣工验收可能过不了。比如2022年实施的《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里面跟防火分区、疏散距离相关的强条,很可能就比2018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更严格,如果按旧图做就容易被卡住。
实操中建议:开工前拿着施工图和最新的强制性规范(GB 550xx系列)做一遍比对,看看有没有直接冲突。发现有冲突的,及时跟设计和审图单位沟通,出设计变更或者技术洽商记录下来。别等验收时被提出来,那时候就很被动了。
关于新规范实施后旧项目的合规性处理
这个分两种情况来处理:
■ 项目刚做完施工图审查,还没开工——这种情况相对灵活。如果新规范与旧规范相比变化不大,一般可以按旧图继续干;如果新规范是全文强条类的大改,建议按设计变更来处理,把涉及强条的部分调整过来。这一步早点做,避免后面验收时翻车。
■ 项目已经开工甚至主体结构已经完成——一般不会要求你推倒重来。验收时仍然以原审查通过的图纸为准。但如果新规范中有涉及公共安全、结构安全或消防安全的新强制性要求,设计院需要出具复核报告,必要时采取加固补强措施。这块可以咨询当地的施工图审查中心,他们有明确的过渡期执行办法。
关于规范中表述模糊的条款如何把握
规范里确实有一些条文写得比较原则,比如“宜”“可”这类非强制性要求,或者只写了“应满足承载力要求”“应保证安全”之类的,没有给出具体的数值。在实际审查中,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 首选看该规范的标准释义或者配套的条文说明,通常里面有解释和算例
■ 次选行业通用的技术手册或者图集,比如结构专业有《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上面会给出推荐做法
■ 如果还不行,找项目所在地省、市的建设主管部门出的解释函或补充规定,地方上的审查机构会有自己的操作细则
■ 施工图审查阶段如果审图老师和设计方意见不一致,通常会以审图老师主导,或者由设计方和审图中心共同提请当地住建委的标准处出面协调
说白了,模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当地的审图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你作为施工方,按经过审图的设计图纸执行就可以了,没必要纠结。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说明里的某些要求确实没法落地,那就以书面形式提出来,走设计变更确认。
关于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根据《标准化法》和住建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地方标准的严格程度只能高于国家标准,不能低于国家标准。也就是说:
如果地方标准比国家标准更严格,比如某省规定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比国标提高一级,那就按地方标准执行。因为这个地方标准是用来适应当地气候、地质或消防特殊性要求的。
如果两个标准存在冲突且无法同时满足(比如国标要求厚度100mm,地标要求厚度80mm),那就要搞清楚到底哪个冲突了。实际上地标是国标的补充和细化,不应该在根本性指标上直接“打架”。真遇到这种情况,优先执行更严格的那个,同时第一时间提请当地建设主管部门书面确认,避免后期纠纷。
另外有一点要注意——如果项目是省外或其他地区来的设计院出的图,他们可能不太了解当地地标的特殊要求,作为施工方,开工前一定要把图纸和当地验收规范的差异找出来,提前解决,否则竣工验收时卡的就是你的节点。
以上这些是基于行业内的一般做法,具体规范版本我这里就不逐一写编号了,因为各省执行情况会有差异,建议你拿着最新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 55032-2022以及项目所在地的最新地方标准文件复核一下。具体结论还是以当地质监站和审图中心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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