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散走道两侧的窗
疏散走道两侧的窗《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第6.4.7 下列部位的窗的耐火性能不应低于乙级防火窗的要求:1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房间开向走道的窗;2 设置在避难间或避难层中避难区对应外墙上的窗;3 其他要求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上的窗。是否可以理解为:1、非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房间开向走道的窗可以为普通玻璃窗;2、其他要求耐火极限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上的窗可以为普通玻璃窗。3、房间开向走道的窗的开窗面积有没有限制?
相关问题讨论:
1. 防火玻璃能否替代防火墙使用?
2. 规范中表述模糊的条款在实际审查中如何把握?
3. 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个人理解,不一定对,抛砖引玉
楼主对《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6.4.7条的理解,我大致认同,但在应用场景和适用条件上还有几个需要注意的地方。
关于第1点:非歌舞娱乐场所,房间开向走道的窗能否用普通玻璃窗
从条文字面意思来看,确实只对“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房间开向走道的窗提出了乙级防火窗的要求。但这里有个关键的前提不能忽略——你房间隔墙本身的耐火极限是多少。
根据第6.4.7条第3款,“其他要求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上的窗”,耐火性能不应低于乙级防火窗。
所以,如果你的房间隔墙设计耐火极限就要求不低于2.0h,那不管你这个房间是干什么用的,墙上开向走道的窗都必须满足乙级防火窗要求。比如医院的重要机房、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这些地方,隔墙的耐火极限往往都按2.0h甚至更高设计。
只有在隔墙耐火极限要求低于2.0h的前提下,且房间不是歌舞娱乐场所时,才可以采用普通玻璃窗。
关于第2点:耐火极限低于2.0h的防火隔墙上的窗能否用普通玻璃窗
这个理解在字面上是对的。但同样要看具体场景。规范里还有一条不能忽略的——人员密集场所。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7.1.5条,关于疏散楼梯间、前室等部位的墙上,除了疏散门,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这里虽然没有直接说“开向走道的窗”,但很多地方消防部门在实际审图中,会要求人员密集场所房间开向疏散走道的窗也设置防火窗,避免火势通过窗户蔓延到走道影响疏散。建议你落实一下项目所在地的具体审图要求。
关于第3点:房间开向走道的窗的开窗面积有没有限制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里没有直接给出“开向走道的窗”的面积限值。这个问题要分两条线来理解:
■ 从防烟角度出发。如果走道是防烟走道(比如在医院、大型商场、地下建筑中常见的有防烟要求的走道),那房间开向走道的窗就不能作为排烟口。这时候窗的面积主要影响的是走道的自然排烟有效面积计算,要按《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的排烟口要求来校核。
■ 从防火分隔角度出发。如果隔墙是防火隔墙,即便是低于2.0h耐火极限的隔墙,开窗面积也不能无限制地大。实际设计中,建议参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对防火隔墙上开口面积的限制精神来把控,或者直接咨询当地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消防工程以当地消防部门(或住建部门负责的消防审查)的审批意见为准,各地在实际执行中对规范的理解可能存在差异。
另外补充一点,以上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范围内的公开信息和现行规范版本,《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和《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这两本规范的最终解释权在官方,建议你手头有纸质版的时候再翻一下条文,以最新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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