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院内,设在辅助用房里面的柴油发电机室和储油间,需要设气体灭火装置吗?
在企业院内,设在辅助用房里面的柴油发电机室和储油间,需要设气体灭火装置吗?在企业院内,设在辅助用房里面的柴油发电机室和储油间,需要设气体灭火装置吗?
相关问题讨论:
1. 关于在企业院内,设在辅助用房里面的,现行规范中有没有最新的调整或补充?
2. 在企业院内,设在辅助用房里面的在施工和验收环节中需要注意哪些关键节点?
3. 各位有没有处理过类似在企业院内,设在辅助用房里面的的工程案例可以分享?
先直接回答核心问题:柴油发电机室和储油间要不要设气体灭火装置,取决于这个辅助用房的建筑规模、火灾危险性等级以及当地消防部门的审批要求,不能一概而论。以下分几个方面说清楚。
关于是否需要设置气体灭火装置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4.13条,柴油发电机房宜独立设置,当确需设在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发电机间分隔。但对于灭火设施,规范本身并没有强制要求柴油发电机房必须设气体灭火。
关键在于储油间的火灾危险性。柴油的闪点一般在55~65℃之间,属于丙类液体,而储油间内通常存放日用油箱,油量不大(规范要求不超过1m³)。从火灾危险性讲,它不像变压器室、配电室那样需要专门的气体灭火保护。目前规范主流做法是:
[*]对于柴油发电机房本身,一般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或细水雾灭火系统,或者根据建筑规模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前提是湿式系统对电气设备影响可控)[*]对于储油间,通常采用泡沫灭火系统或干粉灭火器,气体灭火并非首选
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的《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全文强制性规范)第8.1.9条要求,设置在建筑内的燃油或燃气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设施。这里“灭火设施”的具体形式,由设计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并非特指气体灭火。
最终以当地消防部门出具的审批意见为准,这是消防安全领域的红线。
关于规范的最新调整
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范围内的公开信息,最新政策请以主管部门官方发布为准。
近年来的主要变化有两点:
■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实施后,部分旧规范相关条文被废止或整合。该规范第8.1.9条对柴油发电机房的灭火设施要求做了原则性规定,但未强制要求气体灭火
■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对灭火系统的设置要求也有更新,该规范属于全文强制性规范,所有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所以做设计时,建议同时查阅GB 55037-2022、GB 55036-2022这两本通用强条,再加上GB 50016-2014(2018年版)中未被废止的条文。
施工和验收关键节点
如果最终确定不设气体灭火而采用其他灭火方式,施工验收时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点:
■ 储油间的防火分隔: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必须按图施工,耐火极限要满足要求,这块是强条,隐蔽前必须验收
■ 油箱的防静电接地:柴油管道、油箱本体必须做可靠的防静电接地,这是防止火灾事故的关键
■ 通风和排烟:储油间通常要设机械通风,换气次数一般不低于6次/h,燃气时可提升到12次/h,具体看设计
■ 灭火系统的调试:无论是水喷雾、泡沫还是干粉,施工完成后必须做联动调试,确保能在火灾时自动启动
■ 防火封堵:管道穿墙处的防火封堵必须到位,不然后期火灾蔓延风险很大
工程案例参考
我接触过几个类似项目,简单说说:
一个是在厂区边缘单独建的辅助用房,里面放了一台200kW的柴油发电机和日用油箱,因为建筑本身是独立的而且距离主厂房超过15米,消防部门认定不需要设自动灭火系统,只要配足灭火器和做好防火分隔就行。
另一个是设在办公楼地下室的柴油发电机房,因为建筑规模大、人员密集,消防部门要求必须设自动灭火系统,最后采用的是细水雾灭火系统,对电气设备影响小,储油间则设了泡沫灭火系统。
这两个案例说明,同样的问题在不同场景下结论完全不同,所以还是要结合你的具体建筑情况来定。方便的话可以补充一下:这个辅助用房是独立建筑还是和主楼连在一起?储油量大概多少?有没有当地消防部门的预审意见?这些信息对判断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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