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5-22 18:41:40

食品加工厂洁净室排烟口形式可以用单层百叶吗

食品加工厂洁净室排烟口形式可以用单层百叶吗

如图,一个排烟阀带两个排烟口可以吗?有老师提出需要用板式排烟口,有依据吗

相关问题讨论:
1. 自然排烟窗口的有效面积如何计算?
2. 防烟分区长度超过规范限值时应该如何处理?
3. 排烟量计算时是按面积还是按换气次数取大值?

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9-22 19:38:18

关于排烟口形式的问题

单层百叶做排烟口确实不合适,老师提的要求是有依据的。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4.4.12条,排烟口宜采用板式排烟口或带调节阀的排烟口,不宜采用百叶风口。条文说明里讲得很清楚,百叶风口出流方向杂乱,烟气容易向四周扩散,排烟效率大打折扣。洁净室对气流组织要求更高,百叶风口还容易积灰,对洁净度不利。板式排烟口出流方向与排烟方向一致,排烟效率高,也便于清洗维护,所以洁净室用板式排烟口是合理的。

关于一个排烟阀带两个排烟口

这个做法规范没有明确禁止,但有几个前提条件要注意。根据GB 51251-2017第4.4.12条,一个排烟阀控制的排烟口不宜超过两个,且这些排烟口应该在同一个防烟分区内。最关键的是两个排烟口不能离得太远,否则远端那个排烟口的风量分配会严重不足。建议两个排烟口之间的距离控制在30米以内,而且要校核每个排烟口的实际排烟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关于自然排烟窗口有效面积计算

这个在GB 51251-2017第4.3.5条有明确规定。对于悬窗、平开窗等,有效面积按开启后的通风面积计算;对于推拉窗、百叶窗,有效面积按可开启部分面积计算。具体计算时要注意,悬窗开启角度小于70度时,有效面积要按投影面积折算,这个容易被忽略。另外,自然排烟窗应设置在储烟仓内,否则排烟效果会打折扣。

关于防烟分区长度超限

根据GB 51251-2017第4.2.4条,防烟分区长度不应大于60米。如果超过这个限值,需要增设挡烟垂壁或隔墙来划分防烟分区,挡烟垂壁的深度不应小于500mm,且要能形成有效的储烟仓。具体做法是沿着梁底或板底设置挡烟垂壁,把超长的分区拆分成几个满足长度要求的分区,每个分区单独设置排烟口。

关于排烟量计算

按面积计算和按换气次数计算是两种不同的方法,不能简单取大值。根据GB 51251-2017第4.6.3条,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量应按防烟分区面积乘以单位面积排烟量计算,单位面积排烟量不应小于60m³/(h·㎡)。换气次数法主要用于自然排烟或某些特殊场所的校核。实际设计中,面积法算出来的排烟量通常比换气次数法大,但具体用哪种方法要看你这个项目属于什么类型,建议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洁净室的排烟设计涉及消防安全,最终方案请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顺便说一句,洁净室的排烟设计还要考虑洁净度等级和气流组织的要求,排烟口的位置要避开高效送风口,避免排烟时扰动洁净气流。建议把排烟口布置图和洁净室的气流组织图叠在一起核对一下。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食品加工厂洁净室排烟口形式可以用单层百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