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内封闭吊顶造成有高有低,此时储烟仓厚度怎么取?
房间内封闭吊顶造成有高有低,此时储烟仓厚度怎么取?如题目,因为房间内有封闭吊顶,造成空间净高有高有低。此时储烟仓厚度应该按高的净高取还是低的净高取?
相关问题讨论:
1. 关于房间内封闭吊顶造成有高有低,此,现行规范中有没有最新的调整或补充?
2. 房间内封闭吊顶造成有高有低,此在施工和验收环节中需要注意哪些关键节点?
3. 各位有没有处理过类似房间内封闭吊顶造成有高有低,此的工程案例可以分享?
这个情况在项目上碰到过,特别是商场、地下车库这类有不同功能分区的空间,吊顶标高不统一挺常见的。说下我的理解。
关于储烟仓厚度怎么取
首先得搞明白一点:储烟仓厚度是设计烟层高度的一部分,其底部是从空间内的地面算起的清晰高度(设计清晰高度+储烟仓厚度清晰高度边界线=空间净高)。《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 第4.6.2条里明确规定了自然排烟窗(口)有效面积的计算公式,但更关键的是第4.6.9条对储烟仓厚度有具体要求:自然排烟方式时不小于净高的20%,且不小于500mm;机械排烟时不小于净高的10%,且不小于500mm。
这里说的"净高"是指烟气可以积聚的空间高度。你们这个封闭吊顶,如果是完全封闭的(不是镂空格栅之类的可通烟气吊顶),那么烟气并不能跑到吊顶上面的空间里去积聚,所以该区域的净高就按吊顶底面到底面楼地面的高度取。
这样一来,不同标高吊顶对应的区域,净高就不一样,储烟仓厚度自然也不一样。规范上是按"防烟分区"来考虑的。如果不同标高的区域划入了同一个防烟分区,那储烟仓厚度原则上应该按该防烟分区内净高最低的"区域"来计算倍数。但实际操作中,更难的问题是清晰高度处排烟口或自然排烟窗怎么布置,因为低吊顶区域的储烟仓底部标高会更低,这个会直接影响清晰高度是否被保证。
关于规范是否有最新调整或补充
目前我看到的GB 51251-2017及相关修订征求意见稿,在核心的储烟仓定义和净高取值逻辑上没有太大变化。不过有一点要注意:2022年发布的《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是个全文强制性规范,其中有不少关于防排烟的强制性要求,虽然它没有直接颠覆储烟仓厚度的计算方法,但它要求防排烟系统的功能和性能必须满足安全目标。具体到你这个情形,不同净高区域间的烟气流动控制(比如挡烟垂壁或隔墙的设置)就成了关键——这是强条要求保证的,否则低处积聚的烟气可能在高处未达到储烟仓厚度时就横向蔓延。
关于施工验收中的关键节点
这个确实容易出问题,特别提醒几点:
■ 挡烟垂壁的定位和高度核实:不同吊顶标高的交接处,挡烟垂壁的下沿标高必须以最低的那个吊顶为基准,往上算。这个在施工图阶段就得确认,施工时要复核,否则挡烟垂壁可能架在高处,下面留了缝隙,烟气就窜过去了
■ 排烟口(或自然排烟窗)的标高确认:排烟口必须设在储烟仓内,也就是吊顶下沿以上的储烟仓空间内。如果排烟口设在吊顶上,那它距地面的高度就决定了储烟仓的底部高度。有的项目把排烟口设在最低的吊顶区域,结果储烟仓高度不够,排烟量就不达标
■ 联动调试:不同区域的净高不同,对火灾报警和排烟联动时序可能有影响。比如低净高区域烟气很快充满,排烟系统需要更早启动。验收时要逐区进行联动测试
■ 现场实测净高:图纸上写的净高和现场完工后的实际净高经常有偏差,是装饰面层厚度导致,还是吊顶内的管线与设备占用了空间?验收时必须拿尺子实测,再重新复核计算储烟仓厚度和排烟口的位置
工程案例
之前做过一个商业综合体的项目,地下车库分了几个标高不同的子区域,因为有集水坑和降板区域,局部净高只有2.8m,大部分区域是3.2m。最初设计按最高净高3.2m算了储烟仓厚度和排烟口量,结果验收时发现低净高区域的清晰高度被压缩得很厉害,人员疏散的安全性成了问题。
后来局部调整了方案:在低净高和高净高区域之间用固定式挡烟垂壁(刚性材料,不可下垂)隔开,分成不同的防烟分区。低净高区域单独计算储烟仓(按2.8m算),增加了排烟口的数量或加大了单个面积,并且在吊顶内增加了排烟管道引到高区去排。这涉及防烟分区的重新划分和排烟量的重新计算,具体建议让设计院出变更单,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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