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5-22 20:57:13

汽车库、修车库的人员安全出口和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的强条作废了,新规范是怎么规定的?

汽车库、修车库的人员安全出口和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的强条作废了,新规范是怎么规定的?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废止了《汽车库、修车库防火规范》中6.0.1条:汽车库、修车库的人员安全出口和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设置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内的汽车库,其车辆疏散出口应与其他场所的人员安全出口分开设置。但是未给出替代性规定,那么还是不是必须分开设置?

相关问题讨论:
1. 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2. 地下建筑的排烟设计有什么难点?
3. 地下车库防火分区的面积限值是多少?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汽车库、修车库的人员安全出口和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的强条作废了,新规范是怎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