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消防设施的质保期
新建消防设施的质保期我们新建的消防设施有两年质保期,请问在质保期内是否需要维保,具体依据是什么?
相关问题讨论:
1. 消防维保的周期和内容具体包含什么?
2. 消防审查时设计变更需要注意哪些手续?
3. 消防验收中容易被抽检不合格的项目有哪些?
关于质保期内的维保问题
你的理解有一点需要厘清——质保期和维保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质保期(通常为2年,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是施工总包或设备厂家对设施本身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期。但维保是使用单位在设施投入运行后,为保障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而必须进行的日常维护保养,这个责任并不因为还在质保期内就可以免除。
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第3.1条,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单位进行维护保养。而且《消防法》第16条也明确规定了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所以质保期内一样要做维保,只不过如果发现设备本身质量缺陷(比如喷头漏水、灭火器罐体锈穿),可以要求总包或供货方在质保期内免费更换维修,这是两回事。以下信息基于公开规范,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
消防维保的周期和内容
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的要求,消防设施的维保分为日检、月检、季检、年检,具体内容大致如下:
周期主要检查内容依据
每日消防水泵、稳压泵、控制柜状态;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GB 25201 第5.2条
每月防火门、防火卷帘、应急照明灯、灭火器外观及压力;喷淋末端试水阀放水GB 25201 第5.3条
每季度联动测试——模拟火灾信号,检查风机、报警、声光、强切、电梯迫降等联动动作GB 25201 第5.4条
每年全面功能测试,包括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的流量和压力检测GB 25201 第5.5条
液体灭火器每年要检查压力表和筒体,干粉灭火器满5年必须做水压试验,满10年强制报废。这些细节检查也是维保的内容。
消防审查中设计变更的手续
这个问题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2020年6月起施行)里说得比较清楚。需要注意的关键节点是——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凡涉及消防设计内容的变更,不是随便改个图就能继续施工的。
什么情况必须重新报审?
第二十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查:
■ 改变建筑类别(比如丙类厂房改成甲类)
■ 改变耐火等级(比如原来按二级防火设计,现在改成三级)
■ 改变防火分区面积或疏散宽度
■ 改变消防给水、火灾自动报警、防排烟等系统的设置参数
如果只是图纸标注错误或者不涉及上述实质参数的调整,一般走设计变更通知单,由原设计单位签字盖章,报审图机构备案即可。但该规定后续可能有修订,建议直接查当地住建局官网的最新文件确认。
重要提醒:设计变更涉及消防性能的,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以当地住建部门或消防审查机构的审核意见为准。
消防验收中容易被抽检不合格的项目
按我的个人经验,抽检被卡住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这么几个方面,供你参考:
疏散宽度和距离
这个是最容易直接判定为不合格的。规范要求明确——一、二级耐火等级高层公共建筑的两个相邻安全出口净距不应小于5米,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净宽不应小于1.4米。很多项目因为装修或者后期管线安装导致宽度被压缩,验收时量一下直接不合格。依据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5.2条和第5.5.18条。
防火卷帘的联动功能
很多项目做联动测试时,卷帘门只降一半就卡住了,或者降落过程中发出异响、停位不准。验收人员通常会手动按压附近的联动按钮触发下降,看它能不能正常落地并反馈信号回消防控制室。
防排烟系统的风量
风管接法不对、风口被堵塞、风机功率配小了,都可能导致风口风速和排烟量达不到设计要求。验收时用风速仪直接在末端风口测,和设计值的偏差超过10%就算有问题。
消防泵的启泵方式
要求现场测试三路启泵方式——消火栓按钮直接启泵、消防控制室远程启泵、水泵房现场手动启泵。如果其中一种方式不能启泵,就属于故障。
报警系统的联动功能
探测器报警后——声光警报器应该响、应急广播应该播、非消防电源应该强切、电梯应该迫降到底层。验收的时候这些要一条一条过,错过任何一个就算不合格。
验收前最好自己先做一次全面的联动测试,所有功能跑一遍,把排查出的隐患提前整改,不要等到正式验收再来抓瞎。最终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或住建部门的现场验收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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