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5-22 20:58:19

关于应急照明的两点疑问

关于应急照明的两点疑问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第3.8.1条避难间(层)及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值守的区域应同时设置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第一个疑问这里的疏散照明和应急照明是一回事吗。第二点疑问排烟机房和送风机房等没提到的机房需要设置应急照明吗。

相关问题讨论:
1. 消防控制室的设备布置有什么空间要求?
2.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不够时如何补救?
3. 排烟量计算时是按面积还是按换气次数取大值?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应急照明的两点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