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库适用什么规范?
新能源汽车库适用什么规范?新能源汽车库适用什么规范?
相关问题讨论:
1. 新规范实施后旧项目如何处理合规性问题?
2. 规范中表述模糊的条款在实际审查中如何把握?
3. 地下车库防火分区的面积限值是多少?
关于新能源汽车库的规范适用问题
正好这两年经手过几个带充电桩的车库项目,这方面的问题讨论过不少,我来逐一说说我的理解。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我掌握的资料,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和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
第一个问题:新规范实施后,旧项目如何处理合规性?
目前专门针对新能源汽车库(即带充电设施的车库)的国标,最核心的是《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13-2018。但这个标准是推荐性国标(GB/T),不是强制性国标。真正起强制约束力的,是《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里的相关条文,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的跨专业引用。
对于旧项目(规范实施前已建成或已批复)的合规性处理,通用的原则是“老工程老办法,新工程新标准”。
■ 如果旧项目不涉及功能变更(比如原来就是普通车库,现在不改建也不新增充电桩),基本不需要大规模改造,按之前审批的图纸和在当时有效的规范执行就好
■ 但如果旧项目要新增充电设施,那就触发了功能变更。此时需要重新评估,通常按现行标准执行。具体来说,如果在既有地下车库内增设分散充电设施,根据GB/T 51313第6.1.5条,充电设施应布置在地下一层、二层,不应布置在地下四层及以下,且应按规范设置防火单元。但各地执行尺度不一样,有的地方要求按GB 50067-2014的防火分区来审,有的地方允许参照GB/T 51313的防火单元来审
关键提醒:旧项目改造的合规性,最终由当地住建部门或消防审验机构认定,建议先跟当地图审中心或消防科提前对接,明确当地执行口径。
第二个问题:规范中表述模糊的条款,在实际审查中如何把握?
你说的这个确实是实际工作中的痛点。比如GB/T 51313里提到“防火单元”,但怎么划定、面积限制多少、是否允许借用相邻防火分区的疏散通道,不同审图机构的理解确实有差异。
我的经验是这几个步骤:
■ 先翻编制说明和条文说明。很多模糊之处在条文说明里都讲得更清楚,比如GB/T 51313第6.1.5条的条文说明里就解释了防火单元的划分原则
■ 再看地方细则。北上广深以及许多省会城市已经出了地方实施细则,这些细则往往比国标更具体、更严格。比如广东省住建厅出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T 15-150-2018,就在防火分区、防火单元、消防设施等方面做了细化
■ 做最不利假设。如果实在拿不准,按最严的标准执行,哪怕成本高一点,但审图通过率有保障。等审图通过后再优化都不迟
■ 跟图审机构直接沟通。在施工图报审之前,把拿不准的问题列出来,先跟图审机构沟通,不要等报审了再被提一大串问题,那样改起来成本大
第三个问题:地下车库防火分区的面积限值是多少?
这个问题要分开说,因为规范对普通燃油车库和带充电设施的车库要求不一样。
先看普通汽车库——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第5.1.1条:
地下汽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000平米(设自动灭火系统时),如未设自喷,则减半为1000平米。
再看带充电设施的汽车库——这里比较复杂,因为GB 50067-2014制定时还未大规模考虑充电桩,所以主要依据是GB/T 51313-2018。这个标准里并没有直接规定防火分区的面积限值,而是提出了“防火单元”的概念,每个防火单元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
防火单元类型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备注
地下汽车库防火单元1000平米需设置独立的防火分隔措施,且每个防火单元内的停车数量不宜大于50辆
所以实际做设计的时候,通常是在原有的防火分区(2000平米)内部,再划分出多个不超过1000平米的防火单元,每个防火单元之间用防火墙和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隔开。这其实比单纯一个防火分区2000平米的控制要求更严格。
另外特别提醒:地下车库设置充电设施,除了防火分区的问题,还要注意消防电源负荷等级、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以及消防疏散距离等要求,这些在GB/T 51313里都有明确条文。另外,具体以当地消防部门和图审机构的审查意见为准。
建议你先把项目的具体位置、改造规模和充电桩数量等信息梳理一下,这样后续讨论能更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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