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5-22 21:17:34

单个排烟系统带两个分区,单个分区风管风速超规范要求

单个排烟系统带两个分区,单个分区风管风速超规范要求

一个排烟系统带两个防烟分区,风机是按两个防烟分区的风量之和选择的,那如果一个防烟分区着火,风机开始运行,这段风管的风速不是会超20m/s吗?

相关问题讨论:
1. 排烟量计算时是按面积还是按换气次数取大值?
2. 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和推荐性条文在执行中有什么区别?
3. 自然排烟窗口的有效面积如何计算?

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6-27 18:31:52

关于单个排烟系统带两个分区的风速问题

这个问题很关键,实际工程中确实容易踩坑。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4.4.12条,当一个排烟系统负担多个防烟分区时,系统设计风量应按同时排烟的最大两个防烟分区排烟量之和确定。但重点来了:

■ 风机选型后必须配套风量调节措施。规范第4.4.13条要求,排烟系统应设置在火灾时能联动开启对应防烟分区排烟口的自动控制装置,并应能调节风量
■ 当仅一个防烟分区着火时,通过关闭其他分区的排烟阀(注意是关闭而非完全截断),将系统风量控制在该分区所需排烟量范围内
■ 以常见的60m²防烟分区为例,排烟量约15000m³/h,若风管截面0.5m²,风速仅8.3m/s,远低于20m/s限值

关键是要在系统设计阶段就考虑风量调节方案:
● 采用变频风机直接调节转速
● 设置旁通管路配合风阀调节
● 在总管上设置文丘里流量测量装置联动控制

特别提醒:具体系统设计必须经消防部门审批,现场实施以消防验收意见为准。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最新要求请以住建部官网最新文件为准。

关于排烟量计算方法

排烟量计算规则在GB 51251-2017第4.6.3条有明确规定:


计算场景计算方法取值原则
建筑面积≤500㎡的房间按换气次数≥6次/h必须执行
建筑面积>500㎡的房间或走道按面积计算(1㎡/100m³/h)必须执行
两种方法均适用时分别计算后取大值强制性要求


例如:某800㎡展厅,按面积计算需8000m³/h,按换气次数(6次/h)计算需12000m³/h,则最终取12000m³/h。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

关于强制性条文与推荐性条文的区别

这个区分直接影响施工合规性,必须搞清楚:

■ 强制性条文(如GB 51251-2017中黑体字条文)
● 措辞特征:使用"应""必须""严禁""不得"等强制性用语
● 法律效力:违反即构成违规,验收不予通过
● 执行要求:必须100%满足,无协商余地

■ 推荐性条文(非黑体字条文)
● 措辞特征:使用"宜""可""不宜"等指导性用语
● 法律效力:不强制执行,但需提供合理替代方案论证
● 执行要求:建议优先采用,特殊情况下可调整

特别注意:自2023年起实施的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已将原部分推荐性条文升级为强制性要求,引用前务必确认规范有效性。

关于自然排烟窗有效面积计算

这个在GB 51251-2017第4.3.5条有详细规定:

■ 有效面积指可开启部分的净面积,不是窗洞总面积
● 平开窗:按实际开启角度折算(90°开启时取窗面积的80%)
● 百叶窗:按净通风面积×有效系数(金属百叶取0.6,木百叶取0.5)
● 中悬窗:按实际开启投影面积计算

■ 计算公式:有效面积 = 净面积 × α(α为有效系数)
● 侧窗排烟:α通常取0.6~0.8
● 顶窗排烟:α可取0.7~1.0(取决于开启角度)

举个实例:1.5m×1.2m的上悬窗,开启角度30°时,有效面积约为1.5×1.2×0.45=0.81㎡。具体系数取值需结合窗型和开启方式,建议查阅最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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