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氧气瓶间与燃气锅炉房的防火间距问题?
请教各位:氧气瓶间与燃气锅炉房的防火间距问题?氧气瓶间和燃气锅炉房均设置在同一栋民用建筑内,具体有没有防火间距的要求?另外,燃气锅炉房属不属于明火和火花散发地点?烦请指教,谢谢!
相关问题讨论:
1. 相邻建筑高度不同时间距如何计算?
2. 防火间距是从建筑外墙还是从突出构件算起?
3. 防火间距不足时可以采取哪些补救措施?
关于防火间距和房间性质的问题
你这个情况比较特殊,氧气瓶间和燃气锅炉房都放在同一栋民用建筑里,不能直接当两个建筑算它们之间的防火间距,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来套房间之间不合适。这种综合体内的危险场所,重点在于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
先说燃气锅炉房能不能算明火和火花散发地点。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4.12条,燃气锅炉房属于使用明火的设备场所,确实属于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锅炉燃烧器运行时就是明火,这个是没跑的。氧气瓶间属于储存助燃气体的场所,火灾危险性分类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1.1条,储存医用或工业氧气(助燃气体)通常划为乙类。
同一个建筑里,乙类储存和明火设备之间怎么做?
同建筑内的位置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4.12条对锅炉房有明确规定:当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且应设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而氧气瓶间作为乙类库房,按第3.3.6条,乙类物品库房不应设在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并且最好靠外墙布置,方便泄压。这两个房间之间应用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进行防火分隔,连通处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氧气瓶间还要考虑泄压,比如泄压比、泄压窗、轻质屋顶等。
同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4.3.2条也有类似要求,这是全文强制性规范,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相邻建筑高度不同时间距如何算?
如果你的问题是指这两间房间所属的不同单体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那就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附录B来算。相邻两座建筑高度不同时,防火间距按以下原则计算:
■ 较低一座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且屋顶无天窗,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开口面积符合要求时,防火间距不限
■ 一般情况按两座建筑中较高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取值,具体查表3.4.1或表5.2.2,按较高建筑的耐火等级和类别确定间距数值
防火间距是从建筑外墙还是从突出构件算起?
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附录B.0.1条的规定,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从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水平距离计算。如果外墙有凸出的防火构件(如防火挑檐、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挑檐等),可以从该突出构件的外缘算起。但要注意,如果突出构件本身是可燃的(比如木挑檐),那只能从外墙算起,并且凸出部分应计入建筑宽度,影响间距数值。
防火间距不足时的补救措施
间距不够的话,常规做法主要有这几项:
■ 将相邻面外墙改为防火墙,间距不限(前提是耐火等级和内部功能满足要求)
■ 相邻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采用防火窗或防火门,且开口面积比例符合要求(通常不超过外墙面积的10%~15%)
■ 对较低一栋建筑采用不燃材料屋顶,并设置防火挑檐(挑出不少于1.0m)
■ 增加消防设施,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者加大建筑内部构件耐火极限
■ 调整建筑使用功能,将危险区域迁移到安全位置,或者减小危险区域的面积
■ 实在不行,只能改变布置方案了
需要提醒的是,锅炉房和氧气瓶间在同一建筑内的方案,最终必须经过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意,不是拿几个规范就能自己定的。消防意见是硬杠杠,建议尽早跟消防部门沟通,或者请有消防设计资质的单位出个正式的方案。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范围内的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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