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5-23 00:08:29

排烟联动关系

排烟联动关系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GB55036-202212.0.11 消防联动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需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其联动触发信号应为两个独立的报警触发装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组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4.5.1 防烟系统的联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由加压送风口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送风口开启和加压送风机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相关层前室等需要加压送风场所的加压送风口开启和加压送风机启动。2 应由同一防烟分区内且位于电动挡烟垂壁附近的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电动挡烟垂壁降落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电动挡烟垂壁的降落。4.5.2 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由同一防烟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的开启,同时停止该防烟分区的空气调节系统。问题:在同一防火分区中间的挡烟垂壁分隔处,不同的防烟分区内,分别有一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同一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可以联动同一防火分区的相关消防设备(如送风口开启、加压送风机启动、火灾声光警报器鸣响、消防应急广播播放、消防电梯迫降、非消防电源切断等),即同一防火分区的相关消防设施工作。而此时单独的防烟分区分别仅有一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无法作为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的联动触发信号, 即排烟设施并未工作。由此,在同一防火分区中间的挡烟垂壁分隔处,不同的防烟分区内,分别有一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同一防火分区的消防设施联动工作,而同一防烟分区的排烟设施并未联动工作。老师!这样理解对吗?这样能满足现场实际消防工作的需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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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9-10 16:19:15

结合GB 55036-2022和GB 50116-2013这两本规范来理清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逻辑,确实有几个容易混淆的点,我来把这两本规范的条文关系捋一捋。

先说最核心的逻辑——排烟系统也要遵循“与”逻辑

你引用的GB 55036-2022第12.0.11条是全文强制性规范,这是必须严格执行的。该条明确要求:需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其联动触发信号应为两个独立的报警触发装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组合。这个要求覆盖所有受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包括防排烟风机、排烟口、挡烟垂壁等。

所以排烟系统绝不是任何一个单一探测器报警就动作,必须是两个独立信号同时报警才触发。

具体到排烟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依据在GB 50116-2013第4.5.2条

GB 50116-2013第4.5.2条规定了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方式:


应由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的”与“逻辑组合,作为排烟口、排烟阀或排烟风机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


这与GB 55036-2022第12.0.11条的“与”逻辑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具体组合方式有两种:

■ 方式一:同一防火分区内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同时报警
■ 方式二:同一防火分区内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同时报警

这两组信号的”与“逻辑组合,才能联动开启相应的排烟口、排烟阀和排烟风机。

跟贴中提到的GB 50116-2013第4.5.1条,那是防烟系统(送风)

你引用的第4.5.1条针对的是加压送风系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等),而排烟系统的联动逻辑在第4.5.2条,两者条文编号相邻但内容不同,容易看岔。

再补充几个实操中容易忽略的点

■ 同一防火分区内的两个信号:强调“同一防火分区”,跨分区的信号组合不能作为联动触发源
■ 排烟口与排烟风机的联动关系:排烟口开启后,由排烟口上的反馈信号或独立的连锁信号去启动排烟风机
■ 手动控制:除了自动联动,消防联动控制器还应设置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排烟风机启停(GB 50116-2013第4.5.3条)

关于规范版本更新的提醒

GB 55036-2022于2022年发布实施,属于全文强制性规范,其第12.0.11条替代了原GB 50116-2013中相应的一般性条文。引用前请务必以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具体设计和验收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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