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5-23 00:25:39

机械排烟系统 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能否共用排烟风机

机械排烟系统 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能否共用排烟风机

民用建筑的机械排烟系统,地上与地下可以共用一套排烟系统和风机么?

相关问题讨论:
1. 地下室疏散楼梯能否与地上共用?
2. 地下车库防火分区的面积限值是多少?
3. 自然排烟窗口的有效面积如何计算?

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9-30 16:18:57

关于第一个问题:地上与地下能否共用排烟风机

这个不建议共用。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4.4.2条要求,排烟系统应独立设置,地上与地下部分不应共用一套排烟系统。原因有几个:一是地上和地下的火灾特性不同,地下空间相对封闭,烟气更难排出,需要的风量和排烟口布置都不一样;二是地上与地下合用系统会让风管连接复杂,而且一旦火灾发生,系统切换和控制也容易出问题。具体条文原文是“每个防火分区应设置独立的排烟系统”,但实践中通常按地上和地下分别设置。如果建筑高度不太高、规模较小,可以通过设计论证,但绝大多数情况还是分开做更稳妥。最终以当地消防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准。

关于第二个问题:地下室疏散楼梯能否与地上共用

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5.4条,地下与地上部分的疏散楼梯间不应共用,在首层应采用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与地上部分的楼梯间分隔开。也就是说,楼梯在首层要通过分隔措施断开,不能直接连通。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火灾烟气通过楼梯间向上蔓延到地上部分,如果共用的话一旦地下着火,烟气顺着楼梯上去就很危险。

关于第三个问题:地下车库防火分区的面积限值

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第5.1.1条,地下汽车库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可增加至4000平方米。注意这是最大限值,实际设计中还要考虑车道、车位布置、疏散出口数量等因素。如果车库同时有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设施,这些都要协调好。

关于第四个问题:自然排烟窗口的有效面积如何计算

这个要看《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4.3.5条。自然排烟窗的有效面积按窗口的几何面积乘以对应的有效系数来计算,系数取决于窗户的形式和开启方式:

上悬窗(轴线上方):系数0.6
下悬窗(轴线下方):系数0.8
平开窗(外开):系数0.7
推拉窗:系数0.5
百叶窗:按实际通风面积算

另外需要注意,自然排烟窗必须设置在储烟仓内,也就是说离室内地面高度至少1/2净高以上,且宜设置在外墙上。计算时还要考虑排烟窗开启的面积是否满足所在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2%~5%(具体比例按规范附录D查表)。建议直接翻一下GB 51251-2017的附录D,里面有不同净高和排烟窗设置条件的系数表,比手算方便很多。

几个问题综合在一起看,楼主应该是做地下室机械排烟设计时遇到系统划分的问题。建议先把建筑功能、防火分区编号和净高搞清楚,然后对照规范逐一核对。如果还有图纸或者具体参数,发出来大家再一起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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