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装置,高位消防水箱稳压压力要求?
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装置,高位消防水箱稳压压力要求?《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 51427一2021中,4.5.16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高于其所服务的灭火装置,且最低有效水位高度应满足最不利点灭火装置的工作压力。此处工作压力指的是多少?例如,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装置额定工作压力上限是0.8MPa,此处的工作压力是要满足额定工作压力+该压力时的水损吗?平时消火栓也才0.15MPa,也不是正常运行时的压力。
相关问题讨论:
1. 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2. 新规范实施后旧项目如何处理合规性问题?
3.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不够时如何补救?
关于高位消防水箱稳压压力要求
先说结论:GB 51427-2021第4.5.16条里说的“工作压力”,不是指灭火装置的额定工作压力上限(0.8MPa),也不是那个上限加上水损,而是指灭火装置在额定流量下正常工作时所要求的入口压力,也就是产品样本上标明的“额定工作压力”或“公称工作压力”。
换句话说,高位消防水箱的最低有效水位高度,需要保证在最不利点灭火装置处,静压加上水箱到装置之间的位差,减去管道沿程和局部水损之后,到达装置入口处的压力仍然不低于该装置正常工作所需的最小压力值,而不是上限值。
举个例子,一个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装置,额定工作压力范围标的是0.6~0.8MPa,那它正常工作需要的压力可能是0.6MPa(具体看产品参数)。高位消防水箱只要保证在最不利点处,装置入口压力不低于0.6MPa即可,不需要达到0.8MPa,更不需要在0.8MPa基础上再加管道水损。水损是必然存在的,水箱高度考虑进去就对了。你提到的消火栓系统0.15MPa,那是平时稳压泵维持的静压,不是火灾时消火栓正常工作的压力(消火栓正常工作压力需达到0.35MPa左右),类比到自动射流系统,平时稳压压力也应该是保证装置能正常启动的压力,而不是维持额定的上限压力。
所以,你原来的思路——“是要满足额定工作压力+该压力时的水损吗”——这个理解方向是对的,但准确说应该是:满足灭火装置正常工作所需的最小入口压力,加上从水箱到装置最不利点的总水损。这个最小入口压力值,要以产品说明书为准,规范里没有写死,因为不同厂家的产品参数不一样。
关于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不一致
这个问题其实也好判断。根据《标准化法》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管理原则,地方标准可以比国家标准更严格,但不能比国家标准放松。如果地方标准某个指标比国标高(比如要求更高的稳压压力、更小的保护半径等),那么在该地区执行时,应以地方标准为准(因为地方标准是对国标的补充和细化,且经过当地主管部门批准)。但如果地方标准某个指标比国标低(比如放松了某个安全要求),那就不行,必须执行国标。
另外有一种情况:地方标准是项目所在地消防部门为了适应本地气候、水源条件等制定的专项规定,这种情况下在报审时必须满足地方要求,否则审图过不去。所以实际做法是:在设计阶段就把地方标准里的特殊要求考虑进去,同时以国标为底线。
提醒一下:以上关于GB 51427-2021的条文解读,是基于我掌握的训练数据范围内的信息,具体执行时请以当地审图中心和消防部门的最新意见为准。地方标准是否有更新,也建议查阅当地住建部门或消防部门官网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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