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厂房局部地下室与地上划分为同一个防火分区
工业厂房局部地下室与地上划分为同一个防火分区根据防火通用规范4.1.2第2条“建筑内竖向按自然楼层划分防火分区时,除允许设置敞开楼梯间的建筑外,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楼层中在火灾时未封闭的开口所连通区域的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如果工艺性厂房因为楼板开口无法封闭,将局部地下室与地上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了,那么,这个防火分区的面积应该按不超过楼上还是楼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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