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类生产车间能用作丙类仓库么
丁类生产车间能用作丙类仓库么一幢丁类生产车间,12层,高层建筑。自喷、火灾报警和消火栓等系统都有,想把一层租出去当仓库,就放些电缆之类的东西,需要满足些什么要求才能这么做?
相关问题讨论:
1. 火灾报警系统的回路容量如何规划?
2. 感烟和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有什么区别?
3. 建筑分类的判定依据是按整体还是按防火分区?
丁类车间改丙类仓库,这事儿消防上风险等级直接上了一个台阶,不能光看有没有自喷就直接用。我先把几个问题拆开说一下。
关于丁类车间改丙类仓库的核心要求
首先要明确,电缆仓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3.1.3条,基本属于丙类第2项可燃固体仓库,跟原来丁类车间的火灾危险性不一样了。虽然只是租一层,但整栋建筑的使用功能发生改变,需要重新核定整栋楼的以下几条:
1. 耐火等级与建筑高度是否匹配
12层高层,通常是一类或二类高层。丙类仓库如果设在一类高层建筑内,要对照规范表3.3.2,仓库的耐火等级和最大允许层数有严格限制。存放电缆的丙类2项仓库,通常要求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而且高层仓库基本只能是一、二级。如果原车间耐火等级只是三级,那直接不行,得做结构防火升级,这基本上很难。
2. 防火分区面积要大改
原车间按丁类设的防火分区,上限面积比如高层单层4000㎡(有自喷可翻倍)。但改成丙类仓库后,单层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要查表3.3.2,丙类2项高层仓库单层防火分区面积很可能是1000~1500㎡(有自喷可以增加一倍,但仍远小于丁类车间)。你原来的防火分区如果太大,就得重新用防火墙、防火卷帘分隔,而且防火墙要严格按规范砌到顶,不能留下孔洞缝隙。
3. 消防设施可能不够用
虽然原来有自喷、火灾报警、消火栓,但改成仓库后,消防负荷等级、用水量、报警探测器的选型和保护面积可能都要重算。尤其电缆仓库容易过热,可能需要增设吸气式感烟或缆式线型感温探测器。喷头布置也要按仓库危险级重新复核。
4. 安全疏散与防火分隔
一层改成仓库,要考虑与楼上车间(或者办公区域)的防火分隔,必须是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不能留下普通卷帘。人员疏散出口、楼梯间形式也要满足仓库的要求。原有楼梯间如果是做车间用的,可能会被改成仓库后压缩疏散宽度。
简单说,不是有个消防设备就能直接用,必须找设计院重新复核,出正式变更图纸,并且报当地住建部门消防审验,拿到消防验收意见书才算合规。 私下出租风险极大。
火灾报警系统的回路容量如何规划
容量规划不是简单数点位,要预留余量。依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
■ 每个总线回路实际接入的设备总数(探测器、手报、模块等)不宜大于额定容量的80%。例如一个回路额定192点,实际最好控制到150点左右。
■ 总线上还要留出联动控制和故障隔离的余量。一般按点位预留10%~20%,还要考虑后期可能增减的设备。
■ 如果是丙类仓库,可能会增加防排烟、防火卷帘、电动挡烟垂壁等控制模块,这些都要占用回路地址,初期规划时必须把这些一次性算进去,不要只算烟感温感。
建议先把整栋楼的平面重新统计一遍,画出各层的点位表,回路容量按80%上限规划,同时给一层仓库区域单独预留独立回路,方便后期管理和消防检查。
感烟和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区别
两种探测器保护面积和安装间距完全不一样,设计时别按一种经验值来套。
探测器类型保护面积(m²)保护半径(m)典型格栅式安装间距
感烟探测器(普通)60~80(依层高、坡度)5.8~6.7按6.0~7.0m布置
感温探测器20~303.6~4.4按4.0~5.0m布置
具体数值见 GB 50116-2013 附录E。感温探测器因为灵敏度受热气流上升影响,保护面积小,间距密,绝对不能按感烟的间距去布置。电缆仓库又通常高温易阴燃,建议用缆式线型感温,它的布置间距是热响应时间和保护范围要求,得参照厂家资料和规范公式,不是简单方格排列。
建筑分类是按整体还是按防火分区?
按整体建筑。建筑防火分类(比如一类高层、二类高层、单多层)是按整栋建筑的高度、功能、面积来定,不是某一层或某个防火分区单独划分。这个在 GB 50016-2014 第5.1.1条和条文说明很清楚。
你这一栋12层原属丁类车间,本身可能还是高层厂房。一旦一层改成丙类仓库,整栋建筑的性质可能变成“仓库与厂房合建”,这就需要按规范判定整栋楼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比如“同一座厂房或厂房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时,必须按危险性最大的部分确定分类”,这是 GB 50016 第3.1.2条的要求。一层变丙类,搞不好整栋楼要按丙类仓库定性,那整个楼的消防设计都要重新核算,影响很大。
以上所引规范版本为现行公开版本,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已实施,部分条文可能取代旧规,具体设计请以正式施工图和当地消防审查意见为准,建议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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