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街小商铺进出口是否需要设置安全出口标识、应急照明?
临街小商铺进出口是否需要设置安全出口标识、应急照明?在对临街商铺安全检查中,有安全专家对临街商铺(面积20~100M2不等,进深约5~15米,一个进出口,原建设中没有安装安全出口标识——个别商铺原安装有安全出口标识)提出安装安全出口标识,部分还要求增加应急照明,引用条款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版))10.3.5”。请专家老师们指导下
相关问题讨论:
1. 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和宽度有什么具体要求?
2. 应急照明的照度和持续时间分别有什么标准?
3. 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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