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一答 | 疏散通道、疏散走道、疏散出口的净高度均不应小于2.1m
一问一答 | 疏散通道、疏散走道、疏散出口的净高度均不应小于2.1m1.相关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7.1.5 在疏散通道、疏散走道、疏散出口处,不应有任何影响人员疏散的物体,并应在疏散通道、疏散走道、疏散出口的明显位置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疏散通道、疏散走道、疏散出口的净高度均不应小于2.1m。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区分隔处应设置疏散门。2.问题描述某中学新建教学楼,首层楼梯间处疏散外门“WM1521”洞口设计高度为2.1m(见图1、图2),该处疏散外门开启后通行净高度小于2.1m,违反《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7.1.5条的规定。3.问题解析本项目首层楼梯间疏散外门“WM1521”洞口高度尺寸为2.1m,扣除门框厚度,门开启后洞口净高度低于2.1m,造成建筑该处疏散外门通行净高度小于2.1m,违反《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7.1.5条“疏散通道、疏散走道、疏散出口的净高度均不应小于2.1m”的规定。4.改进措施图纸修改后(见图3、图4),通过将该编号门洞高度尺寸全部调整为2.2m(同时门窗表中标注为乙级防火门),保证门开启后通行净高度不小于2.1m,满足规范要求。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施工图审查协会《一月一答》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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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疏散外门净高不足 2.1m 的问题分析
这个问题确实需要重视,特别是中学教学楼这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验收查得比较严。楼主引用的《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第 7.1.5 条是全文强制性规范,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1. 对“净高度”的理解与判定
规范里说的“净高度”,是指从装修完成面到顶部障碍物最低点的垂直距离,而不是结构洞口高度。
■ 如果结构洞口只有 2.1m,扣除过梁、门框厚度以及地面装修层(地砖、自流平、找平层等),实际通行净高肯定小于 2.1m,这就直接违反强条了。
■ 疏散走道上的门开启后,门扇本身不能占用疏散宽度,但更重要的是门洞上方的空间要保证净高。
■ 所谓“开启后通行净高度小于 2.1m",通常是因为门洞预留高度不够,或者门上方有横梁、风管遮挡导致有效高度不足。
2. 建议处理方案
既然已经发现设计高度仅为 2.1m 且存在隐患,建议按以下思路调整:
■ 提高门洞设计标高。考虑到地面做法通常在 50~80mm 左右,门框上槛也要占空间,建议将结构洞口高度至少调整为 2.2m~2.3m,确保装修完成后净高不低于 2.1m。
■ 检查门上方是否有管线或梁。如果有喷淋管道或风管穿过疏散出口上方,需确认其底部标高是否满足要求,必要时进行管线综合排布优化。
■ 核实学校专项规范。除了防火通用规范,还要对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里面对外门尺寸也有相应规定,两者需同时满足。
3. 注意事项
● 这是一个典型的“强条”问题,不要试图用“误差范围内”来解释,消防验收时通常会现场实测。
● 如果图纸已经送审,尽快发起设计变更,由设计院出具正式变更单修改门洞尺寸。
● 如果现场已施工完成且无法改动结构,必须咨询当地消防主管部门意见,看能否通过其他措施(如降低地面标高、更换无框门等)弥补,但风险较大。
特别提醒:消防安全问题最终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及验收意见为准,涉及强条违规务必在竣工验收前整改到位,切勿带病交付。
以上信息基于现行公开规范版本整理,具体执行请以主管部门最新官方文件及项目所在地具体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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