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5-23 06:30:08

避难间、老年人照料设施

避难间、老年人照料设施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8版5.5.24A要求,老年人照料设施3层及3层以上的老年人照料设施要在2层及以上设置避难间,但是《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废除了5.5.24,在通规里又没提及老年人照料设施。那么对于新建筑关于老年人照料设施的避难间有何要求。

相关问题讨论:
1. 规范中表述模糊的条款在实际审查中如何把握?
2. 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3. 新规范实施后旧项目如何处理合规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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