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大神,一台排烟风机能否担负多个防火分区?
请问各位大神,一台排烟风机能否担负多个防火分区?请问各位大神,一台排烟风机能否担负多个防火分区?
相关问题讨论:
1. 防火分区之间采用防火卷帘分隔时有什么限制条件?
2. 排烟系统与空调系统共用风道时需要注意什么?
3. 中庭空间对防火分区划分有什么特殊要求?
一台排烟风机管多个防火分区是有前提条件的,不能一概而论。先给你答案:可以,但有严格限制。
关于排烟风机是否可带多个防火分区
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4.4.2条,一台排烟风机可以负担多个防烟分区,但前提是这些防烟分区属于同一个防火分区。如果跨越了不同的防火分区,条文上并没有明确禁止,但在实际工程中,各地消防审查的要求差别很大。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
如果多个防火分区共用一台排烟风机,意味着排烟管道要穿越防火分区的隔墙或楼板,这就涉及到管道井的防火封堵和防火阀的设置。从安全角度讲,我更倾向于建议每个防火分区独立设置排烟系统,除非你的建筑形式比较特殊(比如大空间、高大厂房),且有充分的论证依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4.4.5条对水平穿越多个防火分区的风管,要求穿越处设置排烟防火阀,且风管耐火极限不低于1.0h。从这个角度也能看出,规范在尽量避免这种设计,而不是鼓励它。
你最好确认一下你当地消防部门的审查尺度,这个差别很大。有的地方直接不允许,有的允许但要求做严密的防火分隔和阀门配置。具体能否实施,以当地消防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准。
关于防火卷帘分隔的限制
防火卷帘作为防火分区分隔设施,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6.5.3条里写得很清楚:
■ 防火卷帘的宽度和长度有限制。当中庭或自动扶梯处采用防火卷帘分隔时,卷帘的长度不应大于防火分区宽度的1/3,且总宽度不应大于20米
■ 防火卷帘必须采用特级防火卷帘,耐火极限不低于3.0h(背火面温升不应超过140度)
■ 设置在疏散走道上的防火卷帘,应在卷帘两侧设置启闭装置,且应具有手动控制功能,卷帘下降时应有延时功能
实践中容易踩坑的地方:
● 防火卷帘两侧的防火封堵很容易做不到位,尤其是顶部和侧边的缝隙,要用防火密封胶或防火板封堵严密,不然火烧过来从缝隙串烟串火,卷帘本身再耐火也没用
● 自动控制逻辑要核对清楚:防火分区内两个独立感烟探测器报警才联动降到底,要会区分防火卷帘是"疏散通道"还是"分隔"用途
关于排烟系统与空调系统共用风道
这个在《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4.4.10条里有硬性规定:排烟管道严禁穿越楼梯间、前室及其它疏散通道,也不应与空调通风系统的风管共用同一管道井(如果共用管井,需要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具体到你的问题,共用风道本身问题不大——很多公共建筑平时空调系统和排烟系统共用一个风道,通过切换风阀来实现。但要注意:
■ 共用风道时,排烟风管的耐火极限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 平时空调运行时的风管需要设置70度的防火阀(由空调通风系统控制),而排烟时设置的防火阀是280度熔断的,两者功能不同,不能混用
■ 切换逻辑要清晰可靠,风阀的关闭和开启顺序必须经过联动调试,确保火灾时空调系统停止、排烟系统投入运行
■ 在同一风道内,空调送风口和排烟口不能共用,必须分别设置
总体来说,不建议新项目采用共用风道的设计,后期维护和调试的麻烦事很多。已经建成的改造项目,需请具备资质的消防检测单位做全面评估。
关于中庭空间对防火分区划分的特殊要求
中庭是防火分区划分的难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3.2条讲得很清楚:
■ 中庭周围空间的防火分区面积可以累计,但累计后的防火分区面积不得超过规范规定的最大值(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最大不超过4000平米),同时中庭本身要满足以下条件:
● 与周围连通空间分隔采用的防火卷帘、防火玻璃或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1.0h
● 中庭的屋顶承重构件耐火极限不低于1.0h
● 中庭排烟应符合规范要求(中庭面积地面面积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计算,排烟量按高度和面积确定)
■ 中庭内的装饰材料必须采用A级(不燃)材料
常见的误区:
● 中庭和周围空间之间的分隔措施不能随意取消,即使中庭很大、看起来敞亮,也必须用防火卷帘或防火玻璃进行有效分隔,否则整个中庭及其周围空间都要视作一个防火分区,面积很容易超标
● 中庭内部的自动灭火设施不能少,如果是高大空间,喷淋系统要按大空间专用喷头设计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