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门口安装防火卷帘问题
电梯门口安装防火卷帘问题丙类多层厂房,耐火等级一级,厂房安装了14台货梯,货梯门口未设置前室,为实现防火分区隔离功能,在每个货梯口30cm处安装了防火卷帘门,防火卷帘门设置为常开状态,火灾时联动降下。这种防火设计合理吗,设置防火卷帘门的必要性怎么样,可不可以取消?
相关问题讨论:
1. 厂房和仓库混建时有什么特殊限制?
2. 建筑分类的判定依据是按整体还是按防火分区?
3. 防火分区之间采用防火卷帘分隔时有什么限制条件?
关于货梯口防火卷帘的布置问题
这个问题我前后遇到过几个项目,说说个人看法。先直接说结论:你描述的这套做法谈不上不合理,但有几个关键点值得推敲,规范上也有对应的限制条件。
第一,能不能取消卷帘?
不能随便取消。货梯井道本身就是竖向开口,火灾时烟气和火势容易沿井道扩散。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全文强制性规范)第6.3.1条,电梯井道应独立设置,井壁上的门必须采用乙级及以上防火门。你这个货梯门如果本身不具备防火性能(绝大多数货梯门是普通升降门),那在井道门口增设防火卷帘相当于做了"替身",目的是在井道开口处形成有效隔断。
如果你这14台货梯的门本身是防火卷帘或防火门,那门口的卷帘就多余了,取消也没问题。但据我所知,货梯门基本做不到这一点。所以卷帘不能随意取消,否则验收时消防部门大概率会提整改要求。
另外提醒一句,卷帘离梯门只有30公分,这个位置要特别注意——卷帘下降路径不得与货梯门的开启范围互相干涉,否则货物进出时降不下来,这是设计上的常见漏洞。
第二,防火卷帘作为分隔的限制条件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6.5.3条,防火卷帘用于防火分区分隔时,有几个硬性条件:
■ 宽度限制:除中庭外,当防火卷帘的宽度不超过10m时,其长度不应大于防火分区宽度的1/3;超过10m时,该防火卷帘的总宽度不应大于20m,且不应大于防火分区宽度的1/3
■ 耐火极限:用于防火分隔的卷帘,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并应具备温控释放功能
■ 卷帘两侧应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喷头间距不应大于2m
你这个是丙类厂房,如果卷帘两侧没有喷淋保护,那耐火极限打折扣,这地方容易被消防审图打回来。
第三,建筑分类是按整体还是按防火分区?
分类按整体建筑判定,不是按防火分区。根据《建规》GB 50016第3.1.1条,厂房和仓库的分类根据整栋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建筑高度、耐火等级、层数综合判定,跟里面划了几个防火分区无关。你可以认为防火分区只是在整体分类下的一个安全措施。
第四,厂房和仓库混建的限制
这个在《建规》第3.3.2条有专门规定:厂房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若丙类厂房内设置仓库时,必须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厂房隔开,且仓库部分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不应高于厂房。如果你这些货梯连接的库房区域本身就是厂房内的暂存区,问题不大;但如果是单独划分的仓储区(比如电商仓库),那就必须做物理分隔,单靠防火卷帘不够。
第五,补充一个容易出现的问题
货梯口卷帘建议设置两步降功能——火灾信号发出后先降至距地面1.8m,人员疏散完毕后再降至地面。常开型卷帘的联动逻辑在验收时经常被纠,建议在火灾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方案里写好。
最终方案请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我上面说的属于一般性规范解读,具体项目可能涉及特殊工艺要求,建议找设计院的水电专业确认联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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