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排烟窗具备联动开启和手动按钮开始后,还需要设置温控释放装置么?如果需要,具体是如何设置呢?
电动排烟窗具备联动开启和手动按钮开始后,还需要设置温控释放装置么?如果需要,具体是如何设置呢?电动排烟窗具备联动开启和手动按钮开始后,还需要设置温控释放装置么?如果需要,具体是如何设置呢?
相关问题讨论:
1. 排烟系统与空调系统共用风道时需要注意什么?
2. 排烟量计算时是按面积还是按换气次数取大值?
3. 防烟分区长度超过规范限值时应该如何处理?
这个问题我帮你一个个拆开说,都是挺实在的问题,尤其第一个和温控释放装置有关的,很多项目上确实容易搞混。
关于第一个问题:电动排烟窗已有联动和手动控制,还需要装温控释放装置吗
需要,而且是强条。
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 第5.2.4条,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手动开启装置,同时还应设置温控释放装置。温控释放装置的作用是当火灾达到一定温度(通常是68℃或以上),即使联动控制和手动按钮都失效了——比如火灾烧断了控制线路、控制箱损坏或者现场有人操作不了——它也能自动动作把窗户打开,保证自然排烟有效。这就相当于给这个系统上了一道"物理保险"。
不是说联动和手动不重要,两个控制方式当然要保留,但它们都是电气控制的,存在一个共同的电气失效风险点。温控释放装置是纯粹的机械式触发,不依赖任何外部电源或信号,可靠性完全独立,所以不能省略。
具体怎么设置呢?根据GB 51251-2017第5.2.4条的条文说明和工程做法,一般这样操作:
■ 温控释放装置(也叫热熔装置、易熔片装置)装在排烟窗的开启机构上或者连接拉杆上,火灾升温后易熔合金熔断(或受热膨胀释放弹簧),使排烟窗在自身重力或弹簧力作用下自动开启
■ 熔断温度:常规设置68℃,也有根据场所调高到93℃或更高的情况,以设计为准
■ 每个排烟窗组件至少配一个,面积大的可配两个分别布置在两端,确保动作灵敏度
■ 注意温控释放装置需避免被遮挡或放置在全年温度极端区域(如直接暴晒或长期低温),以免误动作或失效
■ 安装完成后应按规范做模拟动作测试,验证能否在设定温度下正常开启
另外提醒一下,《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关于自然排烟窗的设置有进一步的加强要求,建议你结合这个新规范做最终确认。
关于第二个问题:排烟系统与空调系统共用风道时需要注意什么
这个在GB 51251-2017第4.6.2条有明确限制:除加压送风管道外,排烟管道不应兼作其他用途。也就是说,消防专用的排烟风管和空调送回风管不能共用一根风道。
但在实际工程中,有一种做法允许"功能兼容"——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比如平时用于排风(排烟口兼作排风口)的系统,可以通过切换阀在火灾时转为排烟工况。这种系统的要求是:
■ 平时用的风管从材质、耐火极限到防火阀设置都要满足排烟系统的要求(如风管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h,且不应有可燃材料内衬)
■ 排烟口和平时排风口之间必须设电动或手动切换阀,且火灾时优先切换至排烟工况
■ 整个风系统在排烟工况下的阻力损失、风量分配必须满足计算要求
■ 防火阀需按排烟防火阀设置,即280℃自动关闭
如果涉及的是全新风空调系统(送新风兼补风),倒是可以和消防补风管道共用,但也要注意补风量要满足排烟时的补风要求,联动逻辑要对接好。
关于第三个问题:排烟量计算按面积还是按换气次数取大值
这个没有"直接取大值"的简单规定。按GB 51251-2017第4.6.1条及附录B,不同场所的排烟量计算方法本身就不同:
■ 对设有明确面积要求的场所(如中庭、大空间、有排烟窗的场所):应按建筑面积和规定的每平方米送/排烟量(或窗口有效面积)计算
■ 对按换气次数计算的场所(如一般机械排烟系统或某些车库、设备间等):按规定的换气次数计算,再校核排风口布局能否满足要求
■ 当两种方法均有规定且计算结果不同时,理论上应取系统最终能满足的较大值,但这个"较大值"不是简单拍脑袋定的,需要结合系统划分、防烟分区布局和风管阻力等因素综合校验,而不是直接代数相加
举个例子:如果某个独立大空间既满足按面积算出的排烟量,又满足按换气次数算出的风量,但两者结果不一致,那就按实际火灾工况下排烟口需要维持的最小清晰高度和高位补风的要求来校核,通常以面积法为主,换气次数法为辅。
但有一种情况一定不能只取大值搞定——那就是对同一个系统同时服务多个防烟分区时,每个分区的排烟量应单独计算,并按最大分区需求设计系统总风量,而不是按总面积乘以换气次数。这个细节挺多项目做错,你可以在做系统设计时格外留意。
关于第四个问题:防烟分区长度超过规范限值时应如何处理
规范对不同场所的防烟分区有最长尺寸限制,常用的是《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4.2.4条:
建筑类型/场所防烟分区最大长度排烟口(窗)间距要求
走道(宽度不大于2.5m)60m(单侧送/排烟时30m)每个分区至少1个
大空间(中庭、展厅等)150m(但净高限制更细)按JGJ 16附录
一般房间75m(或按排烟分区面积折算)组成地-顶联动
但是要注意,分区长度和排烟口间距是互相制约的。如果建筑空间长度超过这个限值,不能简单通过一味增加排烟口来绕过,必须做如下调整之一:
■ 合理设置挡烟垂壁——把超长空间拆分为若干符合要求的独立防烟分区,每个分区分别独立设计排烟系统和排烟口。挡烟垂壁的下凸高度不应小于0.5m
■ 调整防火分区边界——通过修改防火分区的分隔,减少单个防烟分区的有效长度
■ 调整排烟口布置形式——对高大空间,可采用机械排烟与自然排烟结合,但无法抵消长度限制,长度本身不能妥协
■ 在规范允许范围内调整排烟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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