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报警阀后面的管路可以供两栋楼使用吗?
一个报警阀后面的管路可以供两栋楼使用吗?一个湿式报警阀组可以连接相邻的两栋楼的喷头吗?两栋楼的喷头总数不超过800个。
相关问题讨论:
1. 关于一个报警阀后面的管路可以供两栋,现行规范中有没有最新的调整或补充?
2. 一个报警阀后面的管路可以供两栋在施工和验收环节中需要注意哪些关键节点?
3. 各位有没有处理过类似一个报警阀后面的管路可以供两栋的工程案例可以分享?
这个题目我接触过几次,直接说结论:规范本身没有明确禁止一个湿式报警阀组服务两栋楼,但实际操作中有几个硬杠杠必须卡住。
关于规范依据
现行有效的规定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注:以下信息基于当前版本,具体请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第6.2.3条明确写的是: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数应符合下列规定: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不宜超过800只;干式系统不宜超过500只。条文里没有限制报警阀组必须在同一栋建筑内,所以从字面上看,只要喷头总数不超过800只,两栋楼共用是允许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第6.2.5条同时规定:每个报警阀组供水的最高与最低位置喷头,其高程差不宜大于50m。如果两栋楼高度差过大,或者一栋在高处一栋在低处,这个高差限制就可能卡住。
另外,第6.2.6条、第6.2.7条还规定:报警阀组宜设在安全且易于操作的地点,距地面高度宜为1.2m,而且报警阀进出口应设信号阀,末端试水装置也得按要求设置。两栋楼共用一个报警阀组时,信号反馈和试验检查的方便程度要仔细考虑。
关于施工验收关键节点
如果决定要这么干,以下几个地方容易出问题:
■ 管道穿越建筑缝隙的处理
两栋楼之间如果设变形缝或沉降缝,连接管道必须用柔性接头或补偿器,否则沉降差异会把管道拉断。这个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17第5.1.10条有要求。
■ 信号阀和末端试水
每个楼层的配水干管在接出支管前要设信号阀和水流指示器,这是规范强制要求的。共用报警阀组的情况下,信号阀设置更要仔细,确保每栋楼的分支干管都能独立关断和检测。
■ 水力警铃和压力开关的线缆敷设
报警阀组的位置要保证水力警铃能传递到两栋楼的公共区域,否则只在一栋楼响,另一栋楼的物业根本听不到。压力开关的信号线也要敷设到位,确保能联动启动喷淋泵。
关于工程案例分享
我在前一个项目上遇到过类似情况:两个相邻的商服楼(间距约8米),每栋楼3层,总面积不大,喷头总数加起来不到500个。当时设计和审图都同意了共用一个湿式报警阀组,做法是在其中一栋楼的地下室设报警阀室,接出一条总管后在地面以下分两支分别进入两栋楼,并在每栋楼的总管入口处设信号阀和水流指示器。消防验收也过了。
但后来说句实话,日常维护管理上确实不太方便——比如其中一栋楼做内部装修需要关闭喷淋系统,就必须到另一栋楼的地下室去操作,而且关断后会影响另一栋楼的正常供水。所以从使用体验上说,如果预算和空间允许,还是建议每栋楼独立设报警阀组,管理上省心很多。
补充建议
■ 如果两栋楼分属不同防火分区或者不同使用功能(比如一栋办公一栋商业),建议按功能分区独立设系统
■ 报警阀组所在楼栋的耐火等级和用房门窗要满足消防要求,这个在GB 50084-2017第6.2.1条有要求
■ 如果两栋楼中间有通道连接,要注意通道内是否有喷头,这些喷头也要算进总数
■ 具体方案需要以当地消防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准,各地审查尺度不完全一样,建议先跟审图中心和消防队沟通一下再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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