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漆喷砂车间火灾危险性问题
喷漆喷砂车间火灾危险性问题请教一下喷漆和喷砂车间,火灾危险性分别属于什么?是否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自动报警系统
相关问题讨论:
1. 高层建筑消火栓系统的竖向分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2. 感烟和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有什么区别?
3. 消火栓口动压和静压分别应该满足什么要求?
这个帖子下面还没人回,我就试着说说自己的看法吧,说错的地方大家多包涵。
关于喷漆和喷砂车间的火灾危险性
先说喷漆车间。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3.1.1条,闪点小于28摄氏度的液体属于甲类物品。喷漆用的稀释剂(如甲苯、二甲苯、香蕉水)闪点都很低,普遍在-10℃到28℃之间,所以喷漆车间在划分火灾危险性时,基本是按甲类来考虑的。但有一点要特别注意——如果车间通风系统做得非常到位,能将可燃蒸气浓度控制在爆炸下限的25%以下,且采取了严格的防爆措施,条文本身允许按实际情况调整,但绝大多数设计院和审图单位还是会按甲类从严对待。这个最好在设计阶段就跟当地消防部门确认清楚,别指望后面再改。
喷砂车间就简单多了。喷砂是对金属表面除锈、打磨的物理工艺,不涉及易燃物质,砂料本身也是不可燃的,所以火灾危险性属于戊类(不燃烧物品)。
关于是否需设消火栓、自动喷水和自动报警
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8.2.1条,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平方米的甲类厂房必须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这个没得选,是强制性条文。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话,情况稍微复杂一些。按第8.3.1条,甲类厂房通常不在强制装喷淋的范围里(那条主要针对丙类及以上)。但是,如果喷漆车间是高层厂房,或者跟其他场所合建,那就另当别论了。而且考虑到喷漆车间的实际危险性,很多会审意见和消防部门的当地要求会倾向于装,具体要以当地审批意见为准。
自动报警系统,根据第8.4.1条,甲类厂房是明确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这个也是强制性要求。建议装防爆型探测器,配合高速报警联动,因为一旦喷漆区域出现闪燃,反应时间很关键。
总结一下:消火栓和自动报警基本是强条,跑不掉的;自动喷水要看具体情况。
关于高层建筑消火栓系统竖向分区的问题
核心就一件事:静水压力。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6.2.1条,系统工作压力超过2.4MPa,或者消火栓口处的静压超过1.0MPa时,就应该分区了。分区的目的是防止低层消火栓出水压力太大,人握不住水枪,也容易损坏阀门管件。分区的方式常见的有两种:减压阀分区(两台水泵并联,通过减压阀调节)和串联分区(高低区各设独立消防泵和管网)。个人更推荐串联分区,可靠性高一些,减压阀如果选型不合适或维护不到位,时间长了容易出问题。
关于感烟和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区别
这个直接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第6.2.1条和第6.2.2条吧。
感烟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比感温探测器大不少,安装间距也更大。具体参数跟房间高度、顶棚坡度、梁的布置都有关系,常规来说,在小于等于12米的平顶房间,感烟探测器间距不超过15米,感温不超过8~10米。但实际画图时最好直接按规范上的表格来查,别凭感觉估。
关于消火栓口动压和静压的要求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7.4.12条,消火栓栓口处的静压不应大于1.0MPa;动压的话,对于高层建筑、厂房、库房和室内净空高度超过8米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0.35MPa,其他的场所不应小于0.25MPa。动压如果超0.5MPa,就需要采取减压措施了。
(编者按:以上内容主要依据GB 50016-2014(2018年版)和GB 50974-2014等国家规范,这些规范有部分条文已被2021年起陆续实施的全文强制性规范(如GB 55036-2023《消防设施通用规范》)所涵盖或替代,引用时注意以最新版规范原文为准。)
先说这些,有不对的地方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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