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独立疏散楼梯问题
幼儿园独立疏散楼梯问题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2016(2019年版)3.2.2四个班及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应独立设置。三个班及以下时,可与居住、养老、教育、办公建筑合建,但应符合下列规定:2、应设独立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如果建筑是3层,3楼是办公区域,2楼是幼儿园,请问幼儿园的两部疏散楼梯都要独立设置吗?
相关问题讨论:
1. 规范中表述模糊的条款在实际审查中如何把握?
2. 多业态混合建筑的疏散通道是否可以共用?
3. 学校的消防演练频率和内容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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