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改成自愿认证的消防产品,还有AB签吗
请问改成自愿认证的消防产品,还有AB签吗请问改成自愿认证的消防产品,还有AB签吗
相关问题讨论:
1. 关于请问改成自愿认证的消防产品,还,现行规范中有没有最新的调整或补充?
2. 请问改成自愿认证的消防产品,还在施工和验收环节中需要注意哪些关键节点?
3. 各位有没有处理过类似请问改成自愿认证的消防产品,还的工程案例可以分享?
没什么好绕的,直接说结论吧:改成自愿性认证的消防产品,没有AB签了,现在用的是产品身份信息标识(也就是俗称的"红黑色标识"或者"二维码标签")。
虽然问题字数不多,但我理解你实际想确认的核心是:产品认证制度变了之后,现场验收环节怎么对应。下面按你提出的三个方向补充说一下。
关于AB签和自愿认证的关系
早期的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里,强制认证(CCC)的产品用红色A签,型式认可的产品用黄色B签。后来国家逐步放开了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管理,大部分产品由强制认证转为自愿性认证。根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2号,目前已依据《产品质量法》等上位法调整,这个文件本身已被整合过)和应急管理部近年来的相关公告,自愿认证产品不再做A/B签的形式管控,取而代之的是产品身份信息标识制度。
具体来说,你见到的那个红黑色的二维码标签,就是自愿认证消防产品的"身份证",贴在产品和合格证上。用手机扫这个码,可以查到消防产品流向信息、证书编号和有效期。现场查验的时候,查这个标识的有效性和一致性就可以了,不用再找A签B签了。
关于现行规范的最新调整
这个问题涉及规范和政策,我提醒一句:以下信息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整理的,最新的补充或修订请以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官网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目前《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实施细则》中明确,自愿认证产品延续CCC认证产品的基本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只是认证程序上适用CCCF自愿性认证实施规则。GB 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50444《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等施工验收常用规范,目前对自愿认证产品的进场查验要求主要落在"身份信息标识"和"产品一致性"上。如果你的项目是刚开工,建议查一下近一年内有没有更新版的《自愿性认证实施规则》发布,这个文件更新比较频繁。
关于施工验收环节的注意节点
第一,进场查验环节。以前验AB签,现在要验身份信息标识的真伪和一致性。具体来说:
■ 看标识是否完整、清晰,有无破损或涂改
■ 用手机扫码,核对产品流向信息(项目名称、供货数量、证书有效期等)
■ 要求厂家提供自愿性认证证书复印件,核对证书号与标识上的一致
■ 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这些常规资料不能少
第二,施工安装环节。自愿认证产品的安装要求跟强制认证产品是一样的,没有什么"放松"的说法。比如:
■ 产品选型要与设计图纸一致,不能拿旧规的淘汰型号来替换
■ 安装方式(比如喷头型号、报警阀组的设置)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产品安装说明书执行
■ 涉及到修改设计时,必须有设计变更通知单
第三,验收测试环节。不管是强制认证还是自愿认证,验收时的功能性测试要求是一样的。不会因为认证形式变了就降低标准——比如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要做末端试水装置的联动测试、对火灾报警系统要做烟感灵敏度抽检,这些要求都写在了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里,跟你用的是什么认证形式没关系。
关于工程案例的一点个人经验
去年跟过一个商业综合体项目,消防设备采购时就遇到了认证变更的问题。当时的情况是,项目上定的某品牌消防水泵正好在认证切换期——从强制认证改成自愿认证了。厂家还是按照原来的技术标准(GB 6245)生产,但出厂标签换成了红黑色的自愿认证标识。进场验收时,监理一开始也不确定,后来我们带着厂家提供的自愿认证证书、出厂检测报告,以及应急管理部评定中心的公示文件做了说明,核验了证书编号和标识码,实际测试的性能也达到了设计要求,最后顺利通过验收。
这个案例里的关键点就是产品的一致性必须做扎实——技术性能要跟原来设计选型时完全一致,认证形式变了不代表你能降低产品标准。如果厂家说"反正自愿认证了,参数改改也行",这个一定要盯住。
总的来说,从A/B签到身份标识制度的转变,本质上是管理手段的升级,不是标准要求的降低。施工验收环节盯住"一致性"这个核心,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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