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烟风机房内的风管是否需要防火包裹?
排烟风机房内的风管是否需要防火包裹?问题如题目所示,排烟风机房内的风管是否需要防火包裹?
相关问题讨论:
1. 排烟量计算时是按面积还是按换气次数取大值?
2. 排烟系统与空调系统共用风道时需要注意什么?
3. 自然排烟窗口的有效面积如何计算?
关于这几个问题,一个一个来聊。
第一个问题:排烟风机房内的风管是否需要防火包裹?
直接说结论:需要。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6.3.1条,排烟管道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设计要求。风机房内的风管虽然是装在机房内,但它是排烟系统的一部分,照样要保证耐火极限——这个跟管道是否在机房内无关,只跟它在排烟系统里的功能有关。
具体来说,规范要求排烟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如果风管穿越防火分区、楼梯间、前室等处,耐火极限要求更高(一般1.0h)。风机房本身是一个独立防火分区,风管进了机房也不能断掉这个要求。
所以风机房内的排烟风管,无论从哪到哪,只要属于排烟管道部分,就必须要做防火包裹,或者选用本身就带耐火等级的风管产品。很多设计院把风机房当成一个分界点,觉得进机房了就不用包了,这个理解其实是有问题的——你不能因为管子在风机房里,就认为它的耐火极限可以打折。
第二个问题:排烟量计算是按面积还是按换气次数取大值?
规范里其实不是简单的"取大",而是按两种计算方式分别得出结果,然后选取能满足两种条件的较大值,但具体要看计算对象:
■ 对于走道、房间,按《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第4.6.3条,排烟量原则上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60m³/h(中庭等特殊情况另有规定)
■ 对于设置排烟系统的区域,如果同时有换气次数要求(比如地下车库按每小时6次换气),那也要算一下,两个方式得出的风量哪个大就用哪个
实际操作中,按面积算出来的风量通常比换气次数要大多了,但也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具体空间有多大、层高多少、是什么功能区域。举个例子,地下车库按面积算的是每平米60m³/h,按换气次数6次/h算,如果层高在3米以内,两者差不太多;但如果是层高比较高的高大空间,按面积算可能更大一些。
所以不是谁取谁的问题,而是规范针对不同区域给出了不同的计算方法,你只需要分别算出来,哪个大就用哪个。
第三个问题:排烟系统和空调系统共用风道时需要注意什么?
先纠正一个说法:根据GB 51251-2017第4.4.5条,排烟管道和空调管道原则上不应共用风道,属于两个独立系统,不能混用。如果非要"共用"(实际上属于两个系统独立敷设但在同一个管道井内),那必须满足防火要求,具体要注意以下几点:
■ 排烟管道和空调送回风管道不能共用一个管井间,必须各自独立敷设
■ 如果不得不与空调管道在同一空间经过,排烟管道必须做严密的防火包裹,耐火极限不低于1.0h
■ 空调系统的防火阀、调节阀等不宜设置在排烟管道附近,避免互撞
■ 排烟管道末端和空调出风口要分开布置,不能共用同一个出风口
再说一个实践中的坑:很多项目为了节省管井面积,把排烟管和空调送回风管挤在一个小管井里,结果施工的时候根本没法同时安装,装完一个另一个就没空间了,最后只能返工改设计。所以做设计的时候尽量各自独立管井,空间预留充足。
第四个问题:自然排烟窗口的有效面积如何计算?
这个按《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第4.6.3条及条文说明,自然排烟窗口的有效面积不能简单按窗洞面积算,要分情况:
■ 上悬窗或中悬窗:当开启角度大于70度时,按窗的净面积算;小于70度时,按地面投影面积计算,这个计算比较麻烦,一般建议直接按70~90度开启来设计,方便计算
■ 平开窗(侧开):同样道理,开启角度大于70度按净面积,小于70度按投影面积
■ 推拉窗:按开启后的有效通风面积算,一般是窗框内净面积再扣除固定扇挡住的面积
■ 顶开窗或天窗:按开口面积计算,但要考虑挡烟垂壁的影响
简单说就是不能拿窗的标称尺寸直接当有效面积用,得根据开启方式和角度扣除无效部分。实际设计中,很多项目为了简化计算,直接把有效面积折减系数取0.6~0.8,再结合规范中要求的排烟面积反算需要的窗户数量。
需要注意:自然排烟窗口的有效面积并不是越大越好,还得结合建筑防火分区的要求来确定开窗位置和面积。具体设计建议翻一下GB 51251-2017第4.6章,把条文说明也看了,上面有详细的表格和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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