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5-23 07:54:48

住在建筑的应急照明双电源切换怎么设置?

住在建筑的应急照明双电源切换怎么设置?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里面的第10. 1. 6 条 “除按照三级负荷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外,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内或所在防火分区的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防火卷帘、电动排烟窗、消防潜污泵、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的供电,应在所在防火分区的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配电箱按防火分区划分,那么住宅是每层一个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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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9-19 09:52:48

你这个问题问得挺细的,涉及到《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10.1.6条的理解,这块条文在审图时确实容易有争议,我用项目上碰到的实际情况帮你梳理一下。

先说核心结论:本条的重点是区分“设置位置”而不是“型式”。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10.1.6条第三款,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供电,应在所在防火分区的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这是强制性条文,必须执行。

但条文里说的“配电箱”具体指什么,要看你的应急照明系统型式:

一、如果是集中电源型(也就是带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箱的)

以前很多做法是把双电源切换放在集中电源箱的上端,集中电源箱自己做切换。但按新规范的精神,自动切换装置必须设在防火分区内的配电箱里。所以现在的常见做法是:

■ 在防火分区内设一个双电源切换箱(ATS箱),两路电源引入、切换后出线带集中电源箱的充电模块
■ 集中电源箱的进线从切换箱接出
■ 也就是说,切换层级在集中电源箱之前,而不是由集中电源箱内部完成切换

具体做法可以参照国标图集19D702-7《应急照明设计与安装》里面集中电源的配电方案,里面有明确的系统图。

二、如果是采用自带蓄电池的灯具(A型灯)配分配电装置的

这种情况下,分配电装置(也就是通常说的应急照明配电箱)本身就是一个配电箱。这个配电箱的进线端就要设置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两路电源引到这个配电箱,切换后供给各灯具充电。

需要注意的区别:

■ 防烟和排烟风机房:允许在风机房内这个防火分区设消防配电箱,把切换装置设在这个箱子附近即可
■ 应急照明和防火卷帘:必须放在所在防火分区的配电箱内。如果你的一个防火分区面积很大,划分了几个报警区域或防护区域,要在本防火分区的范围内设一个专用的切换配电箱,不能跨防火分区拉过去

常见的一个误区是:把整个楼层的应急照明双电源切换统一放在一个地方(比如电井里的总照明配电箱里)然后拉到各分区,这是不满足规范要求的。必须按每个防火分区单独设置切换装置。

关于你提到的“集中电源箱”

如果你们采用集中电源型,集中电源箱本身有充电模块和蓄电池组,进线是220V市电,出线是DC36V/24V。这时候切换装置设置在集中电源箱的进线端上游,也就是在集中电源箱之前附近设一个消防双电源切换箱,切换箱的出线再接集中电源箱。这样做既满足规范“在所在防火分区配电箱内设置”的要求,又是最简洁可靠的系统方案。

几个实用的实施建议

■ 每个防火分区独立设一台应急照明双电源切换配电箱,两路消防电源(如一路市电+一路柴油发电机/另一路市电)引至该箱
■ 切换箱尽量靠近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箱或者分配电装置,减少线路长度
■ 切换箱本身要有清晰的标识和防护等级,便于维护
■ 图审时很多审查师会问:切换装置是设在集中电源箱内部还是设在外面?最好是设在外部开关箱里,否则容易被认定为“未在配电箱内设置”

最后一点,GB 55037-2022是2023年6月1日实施的新强标,这条是全文强条。设计审查时这部分是必审项,建议你对照你们项目的系统图仔细核对一下切换层级是否满足。如果还有具体项目情况,可以再说得更细一些,涉及项目实际做法的最终要以当地图审中心的审查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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