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5-23 08:47:14

关于没有消防联动设施场所是否需要设置独立的消防控制室以及持证人员值班的问题。

关于没有消防联动设施场所是否需要设置独立的消防控制室以及持证人员值班的问题。

一个面积500平方餐饮店共有2层,只设置了火灾报警、消防轻便水龙,这种是否需要设置独立的消防控制室?能否放在收费吧台有人值守?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是不是必须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才需要设置?这种是否还需要消防控制室以及消防操作证人员持证上岗?如果不是控制室是不是就无需持证人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 >8.1.7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3 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4 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5 消防控制室内的设备构成及其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控制与显示功能以及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相关信息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和《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5506的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3.4.1“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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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9-20 15:11:07

这个问题涉及到规范条文的准确理解,我来帮你捋一下。

关于是否需要设置消防控制室

你引用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8.1.7条原文是这样的:"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注意这里用的是"和",两个方面是并列关系,缺一不可。也就是说:
[*]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且[*]这个系统需要联动控制消防设备
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才要求设消防控制室。你提到的500平方餐饮店两层,只设了火灾报警和消防轻便水龙,没有其他需要联动的消防设备(比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消防水泵等),那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就只是单纯做报警用,没有联动需求,这种情况下是可以不设独立消防控制室的。

相关的规范依据还可以参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第3.2.1条的条文说明,明确提到了仅有报警功能无联动功能的系统属于区域报警系统,对于区域报警系统没有强制要求设置消防控制室。

关于能否放在收费吧台/是否需持证人员

既然不需要独立消防控制室,那报警控制主机放在收费吧台有人值守是可行的,这样做也能保证有人值班时能第一时间发现火警信号。

但这里有个关键区别:
[*]消防控制室(独立设置、需24小时双人值班、操作员须持证)→ 你这种情况不需要[*]仅放置报警控制器(人工值守)→ 没必要按消防控制室的管理要求来
不过地方消防主管部门可能有具体管理规定,比如要求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必须有人负责接警处置。建议你查一下当地的地方标准或者直接咨询属地消防大队,以审批意见为准。

具体合规要求请以当地消防部门的审批意见和最新发布的规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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