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没有消防联动设施场所是否需要设置独立的消防控制室以及持证人员值班的问题。
关于没有消防联动设施场所是否需要设置独立的消防控制室以及持证人员值班的问题。一个面积500平方餐饮店共有2层,只设置了火灾报警、消防轻便水龙,这种是否需要设置独立的消防控制室?能否放在收费吧台有人值守?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是不是必须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才需要设置?这种是否还需要消防控制室以及消防操作证人员持证上岗?如果不是控制室是不是就无需持证人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 >8.1.7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3 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4 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5 消防控制室内的设备构成及其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控制与显示功能以及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相关信息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和《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5506的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3.4.1“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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