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5-23 08:47:52

避难层正压送风联动逻辑

避难层正压送风联动逻辑

避难层的避难区正压送风机是怎么联动的?假如有5个避难层,是是任意楼层着火,所有避难层的避难区正压送风都要动作嘛?

相关问题讨论:
1. 排烟量计算时是按面积还是按换气次数取大值?
2. 自然排烟窗口的有效面积如何计算?
3. 防烟分区长度超过规范限值时应该如何处理?

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9-29 09:14:28

关于避难层正压送风联动

这个问题之前项目上也遇到过,规范对联动逻辑其实有比较明确的要求。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3.4.3条,避难层的防烟系统应能独立控制或与相邻区域的防烟系统联动。条文说明里也说了,避难层的送风系统通常可独立运行,不是任意楼层着火就全部动作。

实际工程做法一般是:按避难层作为一个独立的防烟分区来设置正压送风系统,火灾时只开启着火层及其相邻上下层(如果有避难层的话)的送风口或送风机。如果系统是按避难层分区的,通常只在火灾发生所在楼层及可能受烟气影响的楼层联动。具体需要看设计图纸的系统划分方式,建议跟暖通专业对一下图纸上的联动控制逻辑说明,不同设计院习惯有差别,但总归不会所有避难层全开。

排烟量计算:按面积还是按换气次数

这个取大值。《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4.6.3条说得很清楚,每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量应按该分区面积(或长度)和换气次数分别计算,取两者中的较大值。举个例子,一个100平米的防烟分区,层高4米以下,按面积算排烟量是90m/h·m,得9000m/h;同时按换气次数算,如果该区域要求每小时换气次数大于某个值(比如5次),算下来假设是6000m/h,那就取9000m/h。

自然排烟窗口有效面积计算

这个要区分情况。根据GB 51251-2017第4.5.3条和第4.5.4条,自然排烟窗的有效面积应按可开启外窗的实际有效面积计算。开窗方式不一样算法也不一样:


■ 顶部开窗: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 侧墙开窗: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但还得考虑开启扇的开启角度系数
■ 开启角度小于10度时不计入有效面积;10度~60度按开启角度乘以系数折算;大于60度按全面积计入

实际算的时候要再加上窗扇厚度、窗框宽度、开启方式(推拉、平开、上悬等)的影响。

建议直接打开标准附录D查表,上面有各种开窗形式的有效面积计算公式和折减系数,比手算靠谱得多。

防烟分区长度超限怎么处理

这个分两种情况说:


情况处理方式
超限不大(超出<a href="tel:5~10m">5~10m</a>)用挡烟垂壁或结构梁分隔成两个或多个分区,各自独立计算排烟量,或在分区内增设排烟口并校核排烟风量
超限较大(10m以上)必须重新调整设计方案:要么增设防火卷帘或防火墙改变分区边界,要么通过增设排烟走廊、避难区域等方式调整功能布局


要注意的是,防烟分区最大允许长度是60m(根据GB 51251-2017第4.2.4条),超过这个限值的不能简单通过增加排烟口来解决,必须从分区划分上做文章。另外,GB 51251-2017属于全文强制性规范,所有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具体实施时建议跟结构专业复核新增挡烟垂壁或墙体的荷载问题,设计上通得过。

最后一个问题:防烟分区长度是否超出了规范限值,最好自己量一下图纸上的实际尺寸。如果超限,处理前一定要跟当地消防部门或审图中心确认他们的审批要求,各地对防烟分区的划分执行尺度不完全一样。

上述内容基于GB 51251-2017等现行标准,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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