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压送风系统
加压送风系统如果B1层不投入使用,B0.5参与疏散,是否需设加压送风系统
相关问题讨论:
1. 疏散人数的取值标准在商业建筑中如何准确计算?
2. 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和宽度有什么具体要求?
3. 多业态混合建筑的疏散通道是否可以共用?
从你的帖子里看,核心问题其实是两个层面:一是B0.5层参与疏散时防烟系统该如何设置,二是后面三个子问题。这两个层面要分开谈,我先说第一个。
关于B0.5层是否需要设加压送风系统
这个问题的答案取决于B0.5层在防火和疏散上的定性,以及它通往首层的疏散楼梯形式。按《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凡是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都必须设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自然通风(能开窗通风且开窗面积满足规范才可以走自然通风)。B0.5层如果通过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参与疏散,那这个楼梯间本身就属于应设加压送风的范围,跟你B1层用不用没关系。
再具体说,如果B0.5层是地上一层的一部分(比如半地下室),但它有独立的疏散出口通往室外,那这个出口位置的防烟措施要单独考虑,通常也需要在前室或楼梯间设置加压送风,防止烟气从这层窜到上层。如果B0.5层只是某个局部房间参与疏散(比如设备用房兼做疏散),那要看它是否直接通向室外——能直通室外且距离短,可能不需要机械加压送风,但首层与地下层共用的楼梯间一定要加压送风。
关键判断点: 参与疏散的楼梯间是否设置了防烟前室或封闭楼梯间?如果有,就按规范要求做加压送风,数据要按所在防火分区计算送风量。如果B0.5层本身是敞开式疏散通道(比如直接通室外敞廊),那就不需要单独设。
下面逐一聊后面三个问题。
问题1:商业建筑疏散人数如何准确计算?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5.21条,商店的疏散人数按每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来计算。计算公式是:
人数 = 建筑面积 × 面积折算值 × 疏散人数换算系数
对照关系我整理了一下:
层数面积折算值换算系数(人/100m2)
地上一、二层0.5~0.7地上第一层:0.85;第二层:0.85
地上三层0.5~0.70.77
地上四层及以上0.5~0.70.60
地下二层0.7以下0.80
地下三层及以下0.5以下0.80
需要注意,这个算法针对的是营业厅。如果混合有其他业态(餐饮、娱乐等),要单独按各自规范(如《饮食建筑设计标准》JGJ 64等)来计算疏散人数,不能混在一起套商业数字。实际操作中,建议取各业态计算人数的最大值来设计疏散宽度,这样比较稳妥。这个计算过程涉及荷载取值,精确数字建议做疏散演算时出一份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
问题2: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和宽度有什么要求?
这个在《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7.1.6条有明确规定:疏散门应朝疏散方向开启,即人员向室外跑的时候,门往外推而不是往里拉。特别注意,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4.11条,民用建筑及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