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解读】广东考试中心竟然说没收到合格标准!!!
相关规范:涉及建筑设计相关规范条文。条文理解:按照合格标准,各地应该在15号之前把合格人员名单送到人社部和建设部备案,今天14号打电话去问什么时候更新成绩(带合格标准的)和公布名单。那大姐竟然说还没收到发文,9月21号的文今天都没到?效率也太低了吧,我们纳税都养了些什么人啊!
争议焦点:不同项目对该条文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差异。
求助要点:该条文在实际项目中应如何正确理解和执行?
延伸思考:
1. 注册建筑师考试的备考过程中最大的挑战是什么?
2. 新旧大纲过渡期,老考生应该如何调整策略?
3. 考到证书后,对职业发展的实际帮助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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