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解读】江苏省省直报名点关于领取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相关规范:涉及建筑设计相关规范条文。条文理解:江苏省的出来了http://www.jschr.gov.cn/jschr/infodetail/?infoid=5661ab0c-3126-49d8-84bb-91344156f926&categoryNum=017001001省直报名点关于领取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省直报名点各考生:在我中心报名参加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合格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考试合格证书。1、领证所需证件:合格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合格证书可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方可。2、领证时间和地点:领证时间:2011年11月30日—12月9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 11:00 ;下午:13:30 —16:30)领证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812室。3、其他各市报名点考生的证书领取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报名点。4、我中心联系电话:51868911
争议焦点:不同项目对该条文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差异。
求助要点:该条文在实际项目中应如何正确理解和执行?
延伸思考:
1. 注册建筑师考试的备考过程中最大的挑战是什么?
2. 新旧大纲过渡期,老考生应该如何调整策略?
3. 考到证书后,对职业发展的实际帮助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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