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交流】雷锋大师建成的作品
实践中,Coop Himmelblau设计的一所学校。---
补充:
上面有说是蓝天组,但我没找到
不要误导大家嘛,的确是蓝天组设计的一所位于洛杉矶的艺术学校,不要总想着借雷大师的名号来出名哦,大师伤不起
相关讨论:
1. 做类似设计时从哪个阶段介入最为合理?甲方个性化需求和规范强制要求冲突时如何协调处理? 关于事实澄清
先说个事实细节:Coop Himmelblau就是蓝天组(Wolf D. Prix等人创立),和雷姆·库哈斯(Rem Koolhaas/OMA)完全没关系。"雷锋大师"可能是打字误差,但雷姆·库哈斯确实没设计过洛杉矶的Walt Disney Concert Hall这类作品。发帖人补充得对,这类解构主义项目要认准设计方——洛杉矶的Walt Disney Concert Hall确实是蓝天组代表作,2003年建成的。这类复杂造型对结构、消防都是大挑战,设计时多专业协同特别关键。
关于设计介入阶段
类似蓝天组这种非常规造型项目,必须在方案设计初期就介入,绝对不能等到施工图阶段。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第3.2.1条,设计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我参与过的异形项目经验是:
■ 方案阶段就要结构专业深度参与:比如Walt Disney Concert Hall那种曲面钢结构,造型直接决定受力体系。结构工程师得同步计算风荷载、抗震性能,避免后期造型推翻重来
■ 机电专业同步介入:曲面空间里管线排布比常规建筑难得多,暖通管道转弯半径、消防喷淋覆盖范围都要在方案阶段建模验证
■ 最晚在方案深化阶段(概念设计完成后),必须完成多专业协调会签。我们项目上吃过亏——有次幕墙造型确定后,才发现消防排烟口位置冲突,返工花了三个月
简单说:造型越复杂,介入越早。等方案报批后再改,成本和时间都翻倍。
关于规范冲突协调
甲方个性化需求和规范冲突太常见了,处理核心就一条:强制性条文必须守住底线,非强制条文可协商优化。依据是《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全文强制性规范)第1.0.3条——"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具体操作分三步:
■ 先区分条文性质:
● 强制性条文("应""必须"):如疏散宽度、防火分区面积,绝对不能妥协。去年有个项目甲方要缩小楼梯宽度,消防直接否了方案
● 推荐性条文("宜""可"):如部分空间的装饰材料等级,可以找同等性能的替代方案
■ 冲突时的协调路径:
● 性能化设计:对确实无法满足的强制条文(如特殊造型导致疏散距离超限),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附录T做性能化评估。用计算机模拟烟气蔓延、人员疏散时间,组织专家论证
● 层层报批:性能化报告要经省级消防技术专家评审,最终以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千万别自己拍板!
■ 实战建议:
● 方案阶段就做规范预审:把造型关键点(如中庭高度、连廊跨度)对照规范自查
● 用BIM提前碰撞检查:我们在Revit里做疏散模拟,比画CAD图直观多了
● 给甲方看案例:举实例说明"某项目因改疏散楼梯被罚200万",比讲规范更有效
注:以上规范引用基于2024年7月前的公开信息,具体实施请以住建部最新文件为准。地方标准(如上海DGJ08)可能更严格,务必核查当地要求。涉及消防审批的,最终以消防部门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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