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述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要求,哪项表述是不准确的?[2012-44 ]
下述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要求,哪项表述是不准确的?A承担建筑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设计资质
B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具有经批准的装饰装修方案设计文件
c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D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正确答案:A
解析: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3. 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进行设计,并应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3.1.2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防火、环保、节能、减排等有关规定。建筑装饰装修耐久性应满足使用要求。3. 1.3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由施工单位完成的深化设计应经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确认。3. 1.4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时,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结构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或由检测鉴定单位对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鉴定。3.1.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3.1.6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 这道题是一道经典的注册建筑师考题,楼主贴的这个解析思路大体是对的,但注意它引用的规范版本可能有误,我补充两句。
先说结论
正确答案是A,这个题选没毛病。但解析里说依据的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这个引用其实有问题——因为这道题本身的出题年份是2012年,当时用的应该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不过现在考试复习按最新版本来理解也没问题,只是解析写得不严谨。
逐项拆解一下
选项A:
"承担建筑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设计资质"——这个说法本身没错,但在2012年这道题的语境下,它被认为是 不准确 的,原因在于表述上容易让人误解。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00年施行)第十八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这句话是对的。
但为什么不选这个为正确项呢?因为2001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第3.1.1条原文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它强调的是必须由设计单位来做设计、出施工图,但并没有明确要求这个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工程设计资质"——这也是后来2018版改版时重点补充的地方。2018版GB 50210第3.1.1条在上一版基础上增加了"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的明确要求。
所以这道题放在2012年的规范背景下,A的表述是有点超前了,当时的规范确实没有明确写"必须要有设计资质"这句话,所以才判它不准确。
但放在现在的规范体系下,A的说法是完全正确的。考注册考试的兄弟注意分清这个时间差。
选项B、C、D:
这些项对应的都是当时规范中明确写明的强制性要求,不存在争议。
■ B:"应具有经批准的装饰装修方案设计文件"——对应GB 50210-2001第3.1.1条,必须出施工图,且设计文件应经主体结构设计单位或有关部门批准(涉及结构安全时)
■ C:"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对应GB 50210-2001第3.1.2条,原文写得很清楚
■ D:"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对应GB 50210-2001第3.1.3条,施工图必须能指导施工
备考建议
如果是现在备考一级注册建筑师,建议直接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的最新版。第3.1.1条已经明确增加了"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这句话,所以这道题的答案虽然没变,但背后的规范依据已经更新了。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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