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考试 发表于 2026-5-28 21:28:38

对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时偷工减料行为的处罚中,下列何种处罚行为不当? [2005-85 ]

对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时偷工减料行为的处罚中,下列何种处罚行为不当?



A没收违法所得

B责令改正

C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

D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

解析:

《建筑法》第七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册考试 发表于 2026-6-15 18:18:33

关于这道题的解析

这道题考查《建筑法》对偷工减料行为的处罚规定,正确答案确实是A选项"没收违法所得"。以下结合法律条文和实务经验详细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通过,2019年修正版)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选项分析:
● B选项"责令改正":直接对应法条中"责令改正"的要求,属于基础处罚措施
● C选项"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对应法条"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是资质管理的常规手段
● D选项"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对应法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符合刑法衔接原则
● A选项"没收违法所得":法条全文未提及此项处罚,属于超范围选项

为什么没收违法所得不适用?

在建筑施工违法行为处罚体系中:

处罚类型法律依据是否适用偷工减料
责令改正、罚款《建筑法》第七十四条是(首要措施)
降低资质等级《建筑法》第七十四条是(情节严重时)
吊销资质证书《建筑法》第七十四条是(情节特别严重时)
没收违法所得《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否(仅适用于使用不合格材料等特定情形)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 没收违法所得主要适用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的"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等情形,但该条例明确将罚款作为财产罚,未包含没收违法所得
■ 实务中偷工减料行为若涉及材料采购差价等违法所得,需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调查另行处理,不属于《建筑法》第七十四条直接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

备考提醒

注意三个关键点:
■ 《建筑法》第七十四条的处罚措施是递进式的:基础处罚(责令改正+罚款)→资质处罚(降低/吊销资质)→刑事追责
■ 区分"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是针对违法行为的财产罚,没收违法所得是针对非法收益的追缴
■ 2005年考试题依据的是当时有效的《建筑法》(2002年修正版),但该条款在历次修订中核心内容保持稳定

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截至2024年7月),具体法律适用请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新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 建议备考时重点掌握《建筑法》第七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处罚逻辑差异,这类考点在历年一建法规考试中反复出现。如果正在准备建造师考试,可以结合住建部发布的典型案例加深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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