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设计人员不是注册建筑师却以注册建筑师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有关部门追究了他的
某建筑设计人员不是注册建筑师却以注册建筑师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有关部门追究了他的法律责任,其中不当的是哪—项?A责令停止违法活动
B没收违法所得
c处以罚款
D给予行政处分
正确答案: D
解析:
《条例》第三十条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建筑师名义从事注册建筑师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道题答案D没问题,但做这题容易在B和D之间犹豫,关键是把"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这两个概念分清楚,分清楚了这题就是送分题。
核心区分:行政处罚 vs 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施加的制裁,对象是外部的管理相对人。法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等。
行政处分则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其内部工作人员违反纪律或法规的行为给予的纪律惩戒,对象是内部公职人员或员工。法定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题目里这个人是个"建筑设计人员",未注册却以注册建筑师名义执业,他是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外部执业人员,不是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对他适用的应该是行政处罚,而不是行政处分。
条文逐项对照
根据《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第三十条,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建筑师名义从事注册建筑师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对应A)
■ 没收违法所得(对应B)
■ 可以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对应C)
■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A、B、C三项都是行政处罚的法定形式,条文里白纸黑字写了,所以都是"当"的。D项"给予行政处分"条文里没有,而且从法律性质上讲也不适用于外部执业人员,所以是"不当"的。
备考提醒
这类题在注册建筑师法规科目里很典型,出题套路就是混入一个"行政处分"或者"吊销注册证书"之类的干扰项。做题时抓住两个判断点:
■ 处罚主体是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是所在单位
■ 处罚对象是外部执业人员还是内部公职人员
外部人员违规走行政处罚,内部人员(比如设计院在编公职人员)违规才可能涉及行政处分。另外注意"吊销注册证书"这个干扰项,题目里这个人压根就没注册,你拿什么吊销?这种逻辑陷阱也要留意。
最后提醒一句,这道题是2005年的真题,引用的是1995年版《注册建筑师条例》。该条例后续有过修订,具体条文编号和内容可能有调整,备考时请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别死记老条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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