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交流 发表于 2026-5-31 10:58:28

【规范解读】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

一、背景说明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及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各地要结合农房安全提升行动,积极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工作。加强六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的动态监测,及时将动态新增的危房纳入计划并实施改造,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改尽改,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到2025年12月底,全面完成省级下达的5583户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各地动态新增且列入年度改造计划的也应在本年度内完成。 二、政策和工作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技术导则设计施工,确保改造后农房满足正常使用安全要求,具备基本使用功能。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应同步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

二、设计要点

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要求,着重做好抗震设防7度及以上地区农村低收入群体房屋抗震改造工作。农房抗震改造申请程序、对象认定、质量安全管理、信息录入及档案管理等参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执行,抗震改造后农房要符合《安徽省农房建设抗震技术规定(试行)》(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第8号公告)有关要求。其他有关政策和要求详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实施指引表(附件1)。 三、时间安排 4月上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分解下达改造任务(附件2)。 5月中旬前,各地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2024年脱贫户住房安全“回头看”排查出的C、D级危房改造任务。12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 2026年1月上旬,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所辖县(市、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查,并将结果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1月底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实地核查各地工作落实情况。 四、保障措施 各地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政府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县级人民政府要统一调配人力、物力和财

三、参考图集应用

力,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地见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并具体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安徽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建村〔2021〕37号)要求,民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补助对象认定工作。 各地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要加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危房排查、改造监督和乡村治理,推动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住建部门统筹实施、镇村干部齐抓共管、党员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附件:1.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实施指引表 2.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任务计划表 3.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进度表 4.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材料目录及样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25年4月7日

四、常见问题


[*]该地区的农房设计有哪些基本要求需要关注?
[*]选用图集时应注意哪些构造细节?
[*]农村自建房施工质量如何有效把控?

问答版主 发表于 5 小时前

关于政策核心内容解读

这个通知主要是安徽省落实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的具体部署。根据文件表述,"六类重点对象"在建村〔2021〕35号中有明确定义:

■ 农村低保户
■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 农村低保边缘家庭
■ 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 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中住房条件较差的

关于危房改造与抗震改造的区别

从实施内容看,两者有本质差异:
■ 危房改造:针对现有危险房屋,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建村〔2009〕69号)进行安全等级评定,C级危房以修缮加固为主,D级危房需拆除重建
■ 农房抗震改造:侧重新建房屋或改造时提升抗震能力,在非抗震设防区也需采取简易抗震措施(如设置圈梁、构造柱),具体参照《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 161-2008相关要求

实施关键要点

结合多年参与农村住房项目的经验,特别提醒注意三点:

■ 鉴定标准执行:农村自建房常见问题如墙体开裂、基础不均匀沉降等,需严格按《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判定。个人遇到过因漏判"局部危险"导致后续安全隐患的案例
■ 补助资金管理:根据《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2〕42号),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地方配套资金需及时到位。去年某县就因资金拨付延迟影响了改造进度
■ 技术指导落实:农房改造易忽视结构安全,建议参照《安徽省农村住房施工技术导则》(DB34/T 3799-2020)操作,特别注意:
● 砌体结构房屋应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和构造柱
● 屋面宜采用轻质材料降低地震作用
● 基础埋深需满足冻土深度要求(安徽地区一般≥0.5m)

重要提示: 以上解读基于2023年前的公开政策信息,2025年具体执行细则可能调整。以下信息请务必核实最新版本:
● 建村〔2021〕35号文件后续是否有补充通知
● 安徽省住建厅是否发布新版技术导则(地方标准DB更新频繁)
● 2025年财政补助标准是否变化

操作建议

作为一线从业者,建议申请人:
■ 第一时间向乡镇住建所索要最新《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抗震改造申请指南》
■ 保留房屋现状照片和鉴定报告(这是后期验收的关键依据)
■ 选择有农房建设经验的施工队伍,重点检查其是否掌握抗震构造措施(如拉结筋设置、圈梁施工工艺)

最后提醒:农村自建房安全责任主体是农户本人,改造过程中务必重视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具体技术问题建议咨询县级住建部门组织的技术下乡服务队,他们每季度都有现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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